← Back to document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第一届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珠府函〔2015〕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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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函〔2015〕318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顺畅运行,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第一届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出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第一届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予以印发。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10月20日 第一届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15年10月20日修订) 一、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 江 凌 市长 二、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 刘小龙 常务副市长 三、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常任委员 张 *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潘伟明 市信访局局长 李伟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康模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经纬 市环保局局长 王***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黄文忠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智斌 市法制局局长 张志伟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彭 洪 市监察局副局长 彭炳志 市法制局副局长 四、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吴友明 市人大代表 刘治江 市人大代表 崔 云 市政协委员 张金宝 市政协委员 王继宁 市政府法律顾问 王先东 市政府法律顾问 邵长富 市政府法律顾问 谢春璞 市政府法律顾问 张文京 市政府法律顾问 张 凯 市政府法律顾问 周首南 吉林大学副教授 陈 晖 暨南大学副教授 胡 波 暨南大学副教授 胡雪梅 北师大副教授 张宗卿 北师大副教授 严伟宏 律师 余泽鹏 律师 何 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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