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珠海市口岸工作委员会 珠海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珠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珠海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珠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珠海市环境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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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函〔2016〕3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决策、统筹、协调功能,有力推进口岸、科技创新、信息化、交通运输、旅游发展、环境宜居等领域的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珠海市口岸工作委员会、珠海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珠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珠海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珠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和珠海市环境宜居委员会,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珠海市口岸工作委员会 主 任:江 凌(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主任:刘小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 *(副市长) 副主任:拱北海关、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珠海海事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口岸局、市外事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法制局。 主要职责:统筹口岸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的重大事项;协调各口岸查验机构工作关系,及时解决口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监督口岸查验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珠海电子口岸建设。 办事机构:市口岸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市口岸局,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委员会议定事项,拟订相关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及工作流程,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 委员会下设咨询机构。 二、珠海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主 任:江 凌(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刘小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庆利(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法制局、市金融工作局、高新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市科技创新工作,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协调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珠三角地区科技创新一体化建设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重点工作。 办事机构: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委员会议定事项,拟订相关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及工作流程,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 委员会下设咨询机构。 三、珠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主 任:江 凌(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刘小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庆利(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法制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统筹全市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工程管理、信息安全以及推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行各业的应用等信息化工作及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审议信息化工作和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信息化工作、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平台搭建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办事机构:市信息化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委员会议定事项,拟订相关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及工作流程,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 委员会下设咨询机构。 四、珠海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主 任:江 凌(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刘小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仁福(市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法制局、市公路局。 主要职责:负责审议交通项目计划、工程总设计方案;审议全市交通政策;协调交通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的各单位协作分工;研究决定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性、复杂性重大事项;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任务。 办事机构: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委员会议定事项,拟订相关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及工作流程,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 委员会下设咨询机构。 五、珠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主 任:江 凌(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刘小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龙广艳(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外事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法制局。 主要职责:统筹重大旅游发展战略、规划等工作;研究审议旅游发展工作的重要决策;协调解决旅游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办事机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委员会议定事项,拟订相关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及工作流程,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 委员会下设咨询机构。 六、珠海市环境宜居委员会 主 任:江 凌(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刘小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潘 *(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法制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重大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审议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内容;审议以自然资源保护为核心等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意见;协调解决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办事机构:市环境宜居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市环境保护局,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委员会议定事项,拟订相关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及工作流程,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 委员会下设咨询机构。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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