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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珠府办函〔2016〕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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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函〔2016〕50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6年是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有关要求,制订相关工作计划,以“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努力为我市“平安珠海”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2日 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目标,以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精细化为核心,以能力提升、源头治理、社会参与为重点,以提高应急管理科技支撑水平为保障,推动应急管理创新升级,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良好环境。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着力强化应急管理体系(一)编制实施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结合实际科学编制和实施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加强对各区(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发改局牵头负责,市应急委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功能区)参与)(二)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开展基于情景构建的市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编制,出台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探索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公安局、民政局、卫计局、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应急委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参与)(三)提高应急指挥联动能力。加快推进市应急平台建设,加强与各级各类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强化应急平台功能应用,明确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建立指挥灵敏、运转高效、有急能应、应之能胜的应急指挥体系。(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牵头负责,市应急委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功能区)参与)二、着力提高风险预防控制能力(一)规范风险防控常态化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及时出台全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管理办法,提高分阶段、分区域、分系统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评估、登记、整改、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公安局、民政局、卫计局、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应急委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参与)(二)提高预防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对突发事件频发区、易发区、薄弱区、敏感区的监测预报,不断创新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机制,进一步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负责,各区(功能区)参与)(三)落实突发事件风险分级管控。分系统、分行业、分领域制定有关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分级评估标准,市、区(功能区)分级负责各类风险隐患的识别、评估、整改、监管,切实强化风险管理。(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负责,各区(功能区)参与)三、着力完善应急管理社会共治体系(一)加强应急管理专家工作。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理论研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与专家决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探索建立应急管理专家节假日到市应急办轮流坐班制度。(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牵头负责,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参与)(二)加强第三方应急管理评估。探索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能力评估机制,依托科研院所、专业机构、应急管理咨询委员会、应急管理专家等,定期对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生命线工程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市发改局、公安局、住规建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安监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政和林业局、中国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等珠海分公司、珠海供电局牵头负责,各区(功能区)参与)(三)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作用。通过完善风险隐患和突发事件信息有偿举报机制,主动将重特大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公布等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监督。(市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四)充分发挥公防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公共安全管理专业团队建设,建立全市应急求生救援训练基地和应急知识技能宣教平台,分系统、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双盲”应急突袭演练,组织拍摄公交车火灾逃生疏散演练和危化品泄漏处置演练教学片。(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市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功能区)参与)(五)推进基层智能应急“三项”试点工程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依托科研院所等单位推进校园、企业、社区智能应急试点工程建设,切实强化公共安全智能管理。(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参与)(六)推进应急管理进高校。举办首届高校应急管理知识竞赛,构建高校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设立高校公共危机应对预防分会,建立高校公共安全管理志愿者队伍,开展应急求生救援知识宣教及拓展训练。(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关爱协会牵头负责,各相关区(功能区)参与)四、着力提升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水平(一)多渠道获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社会媒体沟通联系,建立重特大突发事件新闻共享机制、信息获取发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线索和苗头性、趋势性、隐忧性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市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参与)(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研判。深入研判、甄别、整理、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对敏感信息、预测预警信息、可能引发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重点事件,不拘泥分级标准相关规定、加强分析研判并及时报告。(市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功能区)负责)(三)强化应急值守工作。探索建立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直报机制并开展试点,依托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建立每月值班通报、每两周微信视频点名制度,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加强第十一届航展等重大活动期间应急值守和应急保障等工作。(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牵头负责,各区(功能区)参与)(四)加大值班员、信息员培训力度。举办一期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员、信息员培训班,继续按照“大轮回值班”做法组织应急委成员单位派值班员跟班学习,切实提高应急值守人员综合素质。(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牵头负责,各区(功能区)、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参与)五、着力夯实公共安全基础(一)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强化应急装备、设备等应急保障,加强全市应急队伍管理、调用、培训、演练和经费保障等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专业化、职业化的城市救灾救援队伍。(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局、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应急委其他有关单位参与)(二)切实解决农村应急“不设防”问题。继续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镇(街)应急管理综合服务站建设,强化基层公共安全的“末梢管理”,提升农村应急管理能力。(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气象局,各区(功能区)牵头负责,市应急委其他有关单位参与)(三)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着力办好全市应急管理现场指挥官和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骨干应急求生救援培训班,深入开展应急知识技能宣教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应急管理干部综合素质和公众应急避险能力。(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牵头负责,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区(功能区)参与)六、着力深化应急管理合作(一)深入推进军地应急管理合作。建立健全军地应急联动各项机制,定期召开军地应急联动三方会议,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军地协同应急处置水平。(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珠海警备区,市武警支队牵头负责,市应急委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功能区)参与)(二)深入推进跨市应急管理合作。继续加强与中山、江门及港澳地区的应急合作,不断完善和创新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加强区域协同应对能力建设。(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牵头负责,市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参与)七、着力强化应急管理督查问责(一)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专项督查。分系统、分阶段对各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日常排查“敷衍塞责”、落实整改“蜻蜓点水”、履行监管“滥用职权”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坚决实行问责。(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牵头负责,市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参与)(二)强化重点任务的专项督查。围绕市应急管理的重要政策、专题会议、省、市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加强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门督办。(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牵头负责,市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参与)(三)强化计划实施的专项督查。督促各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制订本地区、本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通过自查自评、上级检查等方式保障计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负责)八、着力强化10件应急实事落实(一)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发改局牵头负责)(二)加快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牵头,各区(功能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参与)(三)推进市应急求生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牵头,香洲、金湾、斗门等区参与)(四)推进镇(街)应急管理综合服务站。(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气象局、市三防办牵头,各区(功能区)参与)(五)推进基层智能应急“三项”试点工程建设。校园智能应急工程(香洲区负责),企业智能应急工程(金湾区负责),社区智能应急工程(斗门区负责)(六)开展应急管理进校园(高校)。(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教育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高校参与)(七)落实市应急管理专家节假日到应急办轮流坐班机制。(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牵头,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参与)(八)开展防台风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市三防办牵头,市应急办、珠海供电局、市政和林业局、中国联通珠海分公司等单位参与)(九)举办首届高校应急管理知识竞赛。(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教育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高校参与)(十)成立珠海市公共危机应对预防学会高校分会。(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教育局牵头,各高校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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