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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第一届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珠府办函〔2016〕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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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函〔2016〕87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第一届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 郑*** 代理市长 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 刘小龙 常务副市长 三、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常任委员 张 *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潘伟明 市信访局局长 李伟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经纬 市环保局局长 王***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唐成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智斌 市法制局局长 张志伟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彭 洪 市监察局副局长 彭炳志 市法制局副局长 四、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吴友明 市人大代表 刘治江 市人大代表 崔 云 市政协委员 张金宝 市政协委员 王继宁 市政府法律顾问 王先东 市政府法律顾问 邵长富 市政府法律顾问 谢春璞 市政府法律顾问 张文京 市政府法律顾问 张 凯 市政府法律顾问 周首南 吉林大学副教授 陈 晖 暨南大学副教授 胡 波 暨南大学副教授 胡雪梅 北师大副教授 张宗卿 北师大副教授 严伟宏 律师 余泽鹏 律师 何 灿 律师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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