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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第一届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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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函〔2016〕199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第一届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变动情况,现对组成人员调整如下:一、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郑*** 市长 二、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刘小龙 常务副市长三、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常任委员 张 *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潘伟明 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郑潮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吴青山 市监察局局长李伟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经纬 市环保局局长王***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唐成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智斌 市法制局局长 张志伟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彭炳志 市法制局副局长四、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吴友明 市人大代表 刘治江 市人大代表 严伟宏 市人大代表崔 云 市政协委员 张金宝 市政协委员 王继宁 市政府法律顾问 王先东 市政府法律顾问 邵长富 市政府法律顾问 谢春璞 市政府法律顾问 张文京 市政府法律顾问 张 凯 市政府法律顾问 周首南 吉林大学副教授 陈 晖 暨南大学副教授 胡 波 暨南大学副教授胡雪梅 北师大副教授张宗卿 北师大副教授余泽鹏 律师何 灿 律师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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