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表彰2003年度促进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珠府〔20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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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2004〕8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3年,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精神,建立、健全促进再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多渠道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出色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任务,保持了全市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同时,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涌现出一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发扬成绩,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24个单位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先进单位”、香洲区人民政府等8个单位为“促进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金湾区人民政府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先进单位”、斗门区人民政府为“促进农民就业先进单位”;授予董明珠等16位同志为“促进再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曹传武等17位同志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先进个人”、沙清生等16位同志为“再就业优秀工作者”、陈素璧等3位同志为“再就业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并对上述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典型为榜样,鼓足干劲,扎实工作,共同把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推上新台阶。附件:2003年度促进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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