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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外地车辆进入珠海的通告(珠府〔200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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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2004〕14号 为进一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杜绝逃缴路桥费的现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由珠海市公安交警支队和珠海市路桥管理处,在我市福溪桥头和北山村路口设卡,禁阻未缴交珠海市车辆路桥通行费的外地车辆从设卡点进入珠海市。需要进入珠海市的外地车辆,可以选择上冲、下栅、那洲、珠海大桥、斗门大桥、南门大桥、莲洲大桥收费站缴费,并经公安边防检查站检查后进入。珠海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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