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做好2004版珠海年鉴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的通知(珠府办函〔200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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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函〔2004〕22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珠海年鉴》(2004版)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 《珠海年鉴》(2004版)要围绕市委、市政府2003年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目标,全面反映2003年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事项,重点突出我市的优势、特色,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等方面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新举措、新成就。以全面、准确、丰富、翔实的资料信息,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查阅、借鉴,同时为国内外广大读者了解珠海、认识珠海提供便捷实用的市情读本。二、内容编排 (一)正文部分。根据我市的城市功能和优势特色,《珠海年鉴》(2004版)在栏目设置上作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正文栏目共29个,分别是:1.特载;2.珠海市大事记;3.2003年珠海市概况;4.政治;5.法制•军事;6.工业;7.商贸流通业;8.乡镇企业;9.交通•邮电;10.农林•水利;11.对外经济贸易;12.口岸;13.旅游;14.金融;15.民营经济;16.财政•税收;17.经济管理;18.城建•环保;19.规划国土资源管理;20.教育;21.科学技术;22.文化•卫生•体育;23.人口•就业•社会保障;24.精神文明建设;25.人物;26.行政区•开发区•功能区;27.社会经济统计资料;28.法规•文件;29.附录。 (二)彩页部分。《珠海年鉴》(2004版)设图片专辑(卷首)和板块式系列宣传彩页。图片专辑(卷首)主要选登2003年中央、省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来我市视察和全市性重大事项的有关图片。宣传彩页旨在全面展示我市建设现代化宏伟事业的风采和各有关单位的政绩、业绩与各行业发展态势。 (三)职能公告部分。《珠海年鉴》(2003版)增添了行政事业单位职能公告的内容,此举受到了市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的首肯,同时也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为了增强政府部门与社会的联系,各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珠海年鉴》(2004版)职能公告部分内容的编写,并将之形成以后的惯例。三、工作进度 (一)正文稿件截稿期为2004年4月30日。个别综合部门如需汇总有关数据,可延至2004年5月底。对不能按时交稿而影响年鉴按期出书的单位,分管领导要负主要责任。《珠海年鉴》编辑部于2004年7月底完成统编工作,8月份完成全书总纂,合成后交付印刷,9月份正式发行。 (二)图片专辑(卷首)稿件截稿期为2004年4月底,《珠海年鉴》编辑部于2004年5月底完成制版设计。 (三)宣传彩页于本通知下发后立即进行征集。四、工作要求 (一)保证稿件质量。《珠海年鉴》是大型资料信息载体和权威性传媒,必须刊载有价值的资料信息,为此,入鉴稿件在内容和体例上有严格要求。各撰(供)稿单位要从讲政治和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出发,认真把关,确保本单位提供的稿件有较高质量。同时,各单位报送的稿件一律用微机打印并配磁盘,由单位领导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珠海年鉴》编辑部。因故不撰(供)稿的单位,须于2004年4月底前,出具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告,报《珠海年鉴》编辑部汇总并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 (二)搞好彩页宣传。《珠海年鉴》有其独特的资政利业和向国内外推介珠海的宣传服务功能。在《珠海年鉴》刊登宣传彩页,是整体宣传推介珠海的需要,可以为我市各有关单位展示业绩和实力,有效地促进内外交流和扩大影响,特别是在招商引资、加强与国内外合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有关单位应根据自身工作业务的发展需要,在年鉴上刊登宣传彩页。为了扩大事业影响,增强宣传效果,拓展年鉴宣传彩页的新途径,丰富服务内容,市、区有关单位也可采取与《珠海年鉴》编辑部协办等形式进行运作。 (三)防止涉密、泄密。《珠海年鉴》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凡不宜公开刊登的内容一律不入鉴。各撰(供)稿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的稿件严格把关,做到不涉密、不泄密。稿件完成后,需经单位领导和本单位保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上报。 (四)做好发行工作。珠海出版社要进一步做好《珠海年鉴》的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组织好发行工作。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重视使用《珠海年鉴》,积极配合做好发行工作。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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