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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建设的意见(珠府〔200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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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2004〕31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就加快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建设的重要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当前,加快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建设是提高我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水平的迫切要求,是推动工业化与城市化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是促进本地居民就业增收和培育地方税源财源的重要渠道。 二、明确市区镇各级政府推动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建设的工作责任。市管规划,即由市规划局行使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规划的审批权和规划执行的监督权。区抓协调,即各行政区政府负有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建设的综合协调职责。镇为责任主体,即除临港工业区、珠海保税区、横琴开发区之外,其它工业园区均由所在地镇政府作为推动园区生活配套小区建设的行政责任主体。根据以上责任分工,把推动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建设的工作绩效指标纳入市政府对区政府、区政府对镇政府的考核体系。 三、加紧编制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建设相关规划。镇政府是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规划的编制责任主体。各镇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相关详细规划,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原来已有规划的,要在2004年4月底前完成修编后上报;原未作规划的,要在2004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上报。市规划局要及时组织专家对相关规划进行评审,规划一经审批通过,必须加强监督,确保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 四、对土地进行清理,以配合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建设的需要。由镇政府负责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大力支持配合,区政府抓好协调,按照市规划部门审批的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相关规划,加快对工业园区及周边的土地进行清理和整合,以满足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建设发展的需要。土地清理中,涉及土地出让、用地功能调整等事项,在严格执行现行法规和程序的前提下,优先办理。 五、鼓励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建设采用多元化投资模式。为加快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建设,鼓励各镇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引入多元化市场主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市场化投资经营模式。 六、把利益留给镇村,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加快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建设,要让村集体和村民得到实惠,鼓励村集体和村民发展物业出租、入股经营等低风险经济,积极安排村民就业。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小区产生的税收,按属地原则征收,主要留给镇。珠海市人民政府二○○四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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