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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2004〕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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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2004〕65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精神,为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权利,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和完善一个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宏伟目标,遵循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坚持以人为本、资源共享、属地管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新机制,积极平稳地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为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奠定和谐的社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2年内建立起一个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退休管理服务体系,实现退休人员由“企业人”向“社会人”的转变;注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与社区建设工作的同步协调发展;切实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权益,使广大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三、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市、区政府成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委员会(简称退管会);市、区劳动保障局分别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简称退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不另设退管机构,由劳动保障所履行退管工作职责。管理企业退休人员达到一定规模的社区居委会,应当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站(简称退管站)。 (一)市、区退管会主任由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市、区劳动保障局领导兼任。退管会成员由劳动保障、组织、人事、民政、财政、卫生、国经、工会等部门的领导组成。退管会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区劳动保障局。 (二)市、区退管服务中心,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市退管服务中心配备3名专职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划拨;区退管服务中心配备2-3名专职人员,经费由区财政全额划拨。 (三)乡镇、街道不另设退管机构,由劳动保障所履行退管工作职责。 (四)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达到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立退管站,配备1名专职人员;退休人员不足300人的社区居委会,由居委会一名副主任兼管退管工作。 四、机构职责 (一)退管会职责: 1.市退管会职责: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2.区退管会职责:负责本区范围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二)市退管服务中心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退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咨询工作。 2.制定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3.负责协调指导各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并组织检查、监督落实。 4.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调查研究,掌握全市退管工作的动态,总结经验,推进和完善社会化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与企业对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交接工作,并及时向各区退管服务中心办理退休人员属地管理的移交手续。 6.负责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及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建立和完善退休人员数据库、档案库和管理网络。及时、准确地做好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统计工作。 7.督促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8.组织开展对退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区退管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本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咨询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2.负责做好向各镇、街道办劳动保障所办理退休人员属地管理的移交手续。 3.协调、指导本区镇、街道办退管机构的业务开展,组织检查并监督落实;协助市退管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对退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4.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5.及时、准确地做好本区退休人员的统计工作。 6.承办市退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劳动保障所退管工作职责: 1.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 2.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社区退管站做好本区域的退管服务工作。 3.协调企业与镇、街道办、社区退管机构之间的关系,配合退管站做好鳏寡、特困、重病、高龄、残疾等退休人员的救助和慰问工作。 4.及时、准确地做好本镇(街道办)退休人员的统计工作。 5.承办上级退管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退管站职责: 1.负责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册(表、卡),保持与退休人员的沟通和联系。 2.建立健全退休人员党组织,为退休人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使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3.协助退管所做好本社区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4.开展本社区范围内的鳏寡、特困、重病、高龄、残疾等退休人员的慰问活动,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 5.负责退休人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生存状况的信息采集,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 6.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各类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充分依靠和发挥社区居委会基层管理组织的作用,指导和帮助退休人员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7.承办退管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实施步骤 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珠海实际情况,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拟分两个阶段进行,力争在2005年6月底实现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一)试点阶段。2004年6月—2004年9月,香洲区选择三个街道办,金湾区和斗门区各选择一个街道办(镇)为试点,开展试点内关、停、破产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二)推进阶段。在试点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从2004年10月起,市退管服务中心开始全面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移交手续。根据我市退管工作的实际,分两步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2004年10月—2005年3月,各类企业新退休人员和已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 2.2005年4月—2005年6月,自由职业退休人员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完成全市所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目标任务。 六、经费来源 市、区财政每年对退管工作经费要作出一定的预算安排,不足部分采取镇、街道办自筹,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七、移交办法 (一)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前,应做好如下工作: 1.做好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顺利移交。 2.必须缴清养老、医疗保险等欠费。 3.遵循退休人员自愿的原则,以协议的形式明确移交社会化管理后,退休人员原有的补充养老金、医疗补贴等有关福利待遇继续由原企业负责或给予一次性补偿。 (二)由市退管服务中心统一确认和办理退休人员移交的手续。 1.企业核准移交退休人员的人数,填写有关表册,交市退管服务中心审核;关、停、破产企业,须提供批件报市退管服务中心核准。 2.企业或个人与市退管服务中心签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并办理人事档案、党员组织关系等移交手续。 3.市退管服务中心与企业或个人签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后,由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核发退休人员的社保待遇。 (三)市退管服务中心在每月10日前,向区退管服务中心办理退休人员的移交手续;区退管服务中心在每月15日前,向本区各劳动保障所办理退休人员的移交手续;劳动保障所在每月20日前,向退管站办理退休人员的移交手续。 八、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市、区退管服务中心配备的专职人员,于2004年6月底前到位;符合条件配备专职人员的退管站,工作人员在2个月内到位。 (二)经费保障: 1.由市财政划拨启动经费60万元给市退管服务中心,用于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的场地建设,购置电脑、管理设备和交通工具以及完善退休人员管理网络、数据库等设施。 2.由区财政划拨启动经费20万元给区退管服务中心,用于各区退管服务中心开展退管工作的办公场地建设,购置电脑、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 3.由市财政按每个劳动保障所5万元的标准划拨启动经费,用于劳动保障所改善办公场地,完善现有的办公设备等,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负责解决。 (三)场地保障:各区政府要统筹安排,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资源,确保劳动保障所和社区退管站开展退管服务工作办公场地的落实到位,力争在2年内各乡镇、街道至少有一处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的退休人员活动场所。 九、几点要求 (一)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到位,狠抓人员、场所、经费和制度等关键措施的落实,抓出成效。 (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的退休人员理解、支持这项工作,并亲身体验到社会化的就近、优质服务。 (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坚持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方向,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将有特殊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扶助范围,及时提供公益性养老服务,及时向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卫生部门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发展社区服务组织,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及时的医疗服务;文化、体育部门要积极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统筹考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经费;规划、建设、房管部门在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小区时,要按有关规定,负责预留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办公及活动场所;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后,有条件的企业要继续对本单位退休人员给予关心、照顾。 (四)要认真抓好典型,及时总结经验,稳步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在2005年6月底实现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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