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珠海市救助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珠府办函〔2004〕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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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函〔2004〕122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统筹协调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的通知》(珠府〔2004〕68号),成立珠海市救助工作协调小组。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该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 长:邓群芳(市政府)副组长:詹土贵(市政府)成 员:赵彦庆(市民政局) 陈洪信(市公安局) 李连福(市城市管理局) 李 力(市卫生局) 关小帆(市交通局) 沙清生(市财政局) 徐国华(市救助管理站)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国华兼任。 各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协调本辖区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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