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珠海市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0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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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2005〕23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珠海市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珠海市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市政府纠风办公室(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2005年,我市纠风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市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要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改革力度,加强制度建设,为建设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行示范市而努力奋斗。一、主要任务 (一)认真解决好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要不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坚决遏制征收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切实解决好企业违法排污、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筑工程质量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二)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巩固和完善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办法。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加强对招生计划、录取、收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或与学位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乱收费行为。加强高校收费监管,稳定高校收费标准。坚决禁止基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以及强行要求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报刊、学习用具和生活用品等。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划拨经费的规范管理。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或平调教育经费等行为。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听证和公示、收费巡查督导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大力推进校务公开,通过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单位”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三)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无回扣、无红包、无开单提成、无滥检查、无乱收费”为考核标准的争创“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强化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医疗服务行为、服务质量的督查;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质量评估、合理用药监督、医生外出会诊监督、群众评议评价、医德考评归档等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发挥医疗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医疗行业自律的有效机制。继续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推行网上采购,规范操作规程。积极推进高值医疗设备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和试剂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统一和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坚持和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公示制、住院费用清单制、医药费用查询制,增加收费透明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政策,规范药品审批行为。认真治理虚假医疗和药品广告,净化医药市场。推进农村药品质量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四)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继续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落实好免征农业税的政策,防止向农民转嫁新的税费负担。加强对现行涉农收费的审核、监督,预防挪用、挤占和贪污村集体财产现象的发生。坚决纠正各种伤农、坑农行为,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各种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全面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等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 (五)深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切实巩固我市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进一步规范各种车辆通行费管理,严肃查处公路“三乱”行为,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措施和途径,逐步建立起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 (六)治理交通运输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和依法查处汽车客运、航运、民航、出租汽车服务中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认真整顿汽车维修市场秩序,坚决纠正和查处“质次价高”、欺诈消费者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交通运输服务窗口和服务人员以权谋私、以职谋私的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运输市场秩序的整顿,清理无牌经营、取缔非法站点、规范货运配载市场,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秩序和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为社会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环保、舒适的运输服务。 (七)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问题。巩固治理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已取得的成效,认真落实《广东省全面实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加强对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用各种行政手段摊派或变相摊派报刊征订任务的行为。 (八)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执收、执罚单位收费和罚没财物的监管力度,促进依法执罚工作。严肃查处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设立“小金库”行为。 (九)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行业各部门要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抓住群众反映的突出不正之风问题,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继续做好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推动部门和行业风气明显改观。认真组织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广播电视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并抓好财政、民政、人口计生、电信部门和行业进行行风评议“回头查”活动。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创新评议载体。办好《廉政之声*行风热线》,加强群众监督,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巩固减轻企业负担、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解决存在问题。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府廉政工作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要充分发挥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组织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级监察部门和纠风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有关部门抓好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检查,严肃执纪。要实行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对以下方面尤其要加大检查力度:中小学收费及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收费及治理情况;规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的情况;乡村及基层站所向农民收取各种费用情况;治理公路“三乱”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要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有选择地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三)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预防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加大预防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打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 要针对不正之风易发多发领域和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抓紧制定科学、严密、可操作性强的政策规定,尽快形成较为完善的预防不正之风制度体系。凡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从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以规范权力正确行使为重点,加强内部监督;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进行有序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纠风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区各部门要坚持以改革为统领,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不断消除产生不正之风问题的体制、机制或制度性因素,解决纠风工作的深层次问题。 (四)严格管理,切实提高纠风工作机构自身素质。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以“理想、责任、能力、形象”为内容的“三有一好”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要刻苦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扩大知识面,强化法纪观念;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保持队伍的纯洁性;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政策,文明执纪;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纠风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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