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已失效)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在珠海市香洲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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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2005〕33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在珠海市香洲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公安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五日关于在珠海市香洲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公安局(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开展2005年畅通工程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5〕86号)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我市决定在香洲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试点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香洲区为试点,通过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依法执法等各项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文明、交警队伍执法水平提高、市民交通守法意识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改善的目标,全市及香洲区道路交通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文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詹土贵、香洲区区长张宜生、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庆云任副组长,市安监局、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城市管理局和交警支队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詹土贵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全面建立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2005年内,香洲区及各镇(街道办)要全部建立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安排固定或兼职的工作人员负责有关工作,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制度和工作目标明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部署、协调和督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居(村)委会都设有一至两名交通安全宣传员。 2.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香洲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区政府要与各镇(街道办)及各职能部门签订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镇政府、街道办与各居(村)委会,各职能部门与本部门分管的行业、厂矿企业也要签订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逐级分解,明确领导,明确任务,明确完成时限,逐项抓好落实。 3.强化交通安全防范和监督机制。香洲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督促各社会单位全面建立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并对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监督。凡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区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全面调查机动车登记、驾驶人资格许可、道路通行条件、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隐患,及时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交通安全规划,完善道路基础设施。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划研究。市规划局要结合《珠海市主城区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认真研究珠海交通发展形势,进一步加快全市快速路网、环形交通网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交通网络,解决珠海未来面临的交通问题。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香洲区政府要结合《珠海市(香洲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研究,规范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和政策行为,促进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可持续发展。 2.全面推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市规划局要严格按照《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大型公共项目、大型民用建筑以及其它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把交通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和设计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依据。 3.加强道路基础建设,改善路网结构。2005年内,市规划局要重点做好江珠高速公路、粤西沿海高速公路和港珠澳大桥的路网衔接工作。市建设局要重点做好明珠路与金鸡路口、海滨路与景山路口等35个路口的渠化改造工作,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市公路局要加快南横路等公路建设进度,争取2005年内建成通车。 4.增设人行过街设施。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加强行人过街设施研究,在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需求较大的路段增设信号灯控制、中心安全岛、人行横道。市建设局要重点抓好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建设工作,2005年内要争取完成柠溪市场、南坑市场人行地下通道和珠海大道南屏段3座人行天桥的建设。 5.改造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2005年内,市公安交警支队、建设局、公路局要进一步做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工作,加快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治理,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快速干道、国道、省道的中央隔离、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设施。2005年内要重点整治已排查出的69处交通事故黑点,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建设局、市公路局和香洲区建设局要继续逐项梳理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中不符合人性化管理的部分,增设人行横道信号灯、让行标志标线,完善指路标志系统,解决新旧交通标线相互混淆问题。 香洲区城市管理局要加大对遮挡交通设施、照明设施的树木、绿化带的整改力度,确保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6.市建设局、公路局要继续完善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并把新建道路配套交通设施资金统一纳入道路建设资金范围,确保道路基础设施与交通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大力发展交通科技,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化水平。 1.加强交通指挥中心建设。2005年内,市公安交警支队要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争取对交通指挥中心中央控制系统进行改造完善。同时,继续建设交通干线绿波带协调控制及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系统,全面优化信号灯配时。 2.完善交通诱导功能。香洲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诱导信息、停车诱导信息发布工作,在主要路口设置电子诱导显示屏,在各公共停车场建设停车诱导系统,引导交通,均衡路网交通流。 3.扩展和完善实时交通监测系统。市公安交警支队要继续加强“电子警察”和“移动电子警察”建设,提高全市路口、路段“电子警察”覆盖率,建设道路卡口智能识别监控记录系统,推广巡逻车自动查车系统,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效能。 (四)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 1.市规划局要尽快制定我市停车场建设发展规划,加快停车场建设速度,运用多种方式筹资建设大型公用停车场或社会停车场,鼓励企业投资和经营公共停车场,鼓励建筑物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2.市建设局要严格大型建设项目停车场建设的审批和竣工验收,凡新建、改建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区、风景旅游区等必须按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住宅小区要建人车分流的地下停车场,超额配置停车位,缓解停车设施供给与需求的矛盾。 3.市物价局要认真研究停车收费政策,区别中心城区与偏远地区、白天与夜间、占道与停车场库等不同类型,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充分利用经济杠杆,提高停车周转和停车资源利用率。 4.市城市管理局、公安交警支队要积极整顿停车秩序,清除占用人行道以及对交通和市容环境影响较大的占路停车场,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力度,规范停车管理秩序,切实做到停车进场、停车入位。 (五)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吸引力和分担率。 1.加强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研究。市交通局、建设局要认真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意见,保障公共交通在规划、建设上的优先权。除大力发展城区公共交通外,要整合社会资源,在政策上引导和加大郊区、城乡结合部的公交客运建设力度,完善公交运行体系。 2.加强公交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市交通局要督促公共汽车公司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网络和日常运营调度管理水平,拓展公交覆盖面,消除公交盲区,有效解决中心城区公交车线路集中、重复率高以及郊区公交线路短少的问题。 3.加强公交站场建设。市建设局、交通局要结合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公交站场布局,建设公交停车场、首末站和大型换乘中心,发展快速公共交通,建设信息发布系统,提高运营速度及服务水平,提高郊区、乡镇的公共交通吸引力。 (六)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治理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 1.开展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市公安局要以《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7月1日实施为契机,结合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开展大规模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禁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和无牌无证摩托车在特区道路上行驶。 2.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的综合治理。市公安交警、交通、发展改革、质监、安监、工商等部门要联合行动,从汽车生产准入、生产监管、发牌发证、运输市场准入和管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交通安全社会教育等多方面,对车辆超限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综合治理。市公安交警支队要加大巡逻密度,设立固定监测执勤点,利用测速仪、酒精测试仪等手段,建设超速违法自动监测“电子警察”,全力查纠和遏制超速、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市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重点路段及急弯、村庄、学校和交叉路口的限速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减速带等设施,加大警示力度。 3.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市公安局、交通局、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加强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路面检查,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隐患。 4.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的专项整治。香洲区政府要组织综治队员、青年志愿者、企业保安等上路,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和管理。市公安交警支队要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信号灯指示行走、随意穿越马路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教育和处罚。 5.开展出租车和营运客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市公安交警支队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出租车及营运客车行驶秩序整治,以出租车乱停乱放、争道抢行,营运客车超速超载、公交车不按顺序进出站点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为重点,实行严管、严处、严罚,规范车辆行驶秩序。市交通局要加强营运单位和营运车辆的管理,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七)狠抓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1.加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市公安交警支队要定期对交通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排查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并通报区政府、安监等相关部门,由区政府、安监等部门督促落实整改。 2.开展机动车和驾驶人集中整治,强化源头管理。市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质监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珠海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驾驶人队伍和驾校的整顿工作,清理整顿车辆非法改装企业和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建立违规生产、改装车辆和违规检验机构通报制度,加强对报废车的管理,严把机动车检测关,规范机动车检测。 3.市卫生局、公安局要密切配合,建立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 (八)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高市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和交通安全意识。 1.香洲区政府、各镇(街道办)及各居(村)委会要加大经费投入,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社区、村、学校、企业、单位”创建活动。2005年内,香洲区90%以上的社区、自然村和所有的学校、企业、单位实现创建目标。 2.市及香洲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本系统、所分管行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交通部门要抓好专业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单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农业部门要将农机驾驶员作为重点对象,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为交通安全宣传提供方便和支持,通过开辟专栏、专版、制作专题节目等方式,坚持不懈地做好社会面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3.市公安交警支队要在车管所、考训场、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同时,联合各级政府、企业和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交通安全宣传送到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业,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四、工作要求 (一)香洲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做好计划方案,认真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动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香洲区政府具体实施方案于2005年7月15日前报市政府和市实施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香洲区政府的工作,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形成管理合力,努力提高道路交通整体管理水平。各责任部门的实施方案要于2005年7月15日前报市实施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香洲区政府。 (三)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香洲区“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逐步把“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向全市推广。 (四)金湾、斗门区参照本方案开展工作,有关实施方案于2005年7月15日前报市政府和市实施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因本年度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等级申报截止时间为2005年9月30日,请各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于9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工作小结、相关数据及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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