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做好珠海市“区域级地震应急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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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2005〕59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地震应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对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履行地震应急指挥与协调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各级地震工作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基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地震应急工作,提高我市应对突发地震灾害事件的能力,按照中国地震局和广东省地震局的统一部署(粤震〔2004〕67号、粤办函〔2004〕263号、粤震〔2005〕39号),我市正在开展珠海市“区域级地震应急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由于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具有量大、面广、协调性强等突出特点,需要统计、规划、建设、国土、水利、公路、交通、通讯、电力、供气、供排水、教育、医疗卫生、经贸、公安、消防、军事等部门提供本部门以及所辖区域内的有关面积、人口、经济、建筑物种类及数量、重要工程及其分布、地形地貌、区域医疗和消防能力、大型企业、危险源、水库、桥梁隧道、油气管线、重点目标、疏散场地等基础资料,经分类整理和研究分析后,建立“珠海市区域级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每年进行更新。为了做好珠海市“区域级地震应急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由市地震局和市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数据采集工作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 二、请各有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无偿提供区域级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所需的数据资料,安排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并于2005年11月8日前将各单位数据采集工作联络员名单报市地震局。(联系电话:2631942、2631542,传真:2631542,电子信箱:ppclyp@zhuhai.gov.cn)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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