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200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区级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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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2006〕33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珠海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珠府办〔2006〕15号)和《关于开展全市200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区级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的通知》(珠府函〔2006〕15号),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事故指标控制工作情况和各区(经济功能区)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2005年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先进单位(共10个) 被评为2005年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先进单位的有斗门区政府、珠海保税区管委会、市公路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建设局、珠海海事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二、2005年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达标单位(共14个) 被评为2005年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达标单位的有金湾区政府、香洲区政府、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临港工业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国资委。三、各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考核得分地 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姓 名得 分姓 名得 分斗门区田忠敏95黄志敏93金湾区陈 杰94谢雄辉92香洲区张宜生94林海涛92四、各区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得分地 区考核总分实际得分斗门区8073金湾区8071香洲区8070 五、各经济功能区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得分地 区考核总分实际得分珠海保税区10090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10086临港工业区10086高新区10080六、对200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2005年,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制,加强安全机构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机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矿事故指标控制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发扬成绩,促进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斗门区政府等10个2005年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先进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表彰,对先进单位各发给奖牌1块和奖金10000元,对10个先进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发给奖金1000元。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事故指标控制工作,维护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构建平安珠海、和谐珠海做出更大的贡献。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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