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印发关于推行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07〕167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h1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 } .h2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h3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DIV.union {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 DIV.union TD {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珠府办函〔2007〕167号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关于推行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关于推行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提高行政执行力的工作方案》(珠委办〔2007〕38号),推行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重要意义 部门责任白皮书是政府部门就重大公共政策、重要工作事项以及重大问题向社会作出的解释和说明,通过制定部门责任白皮书,每年将本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开,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促使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也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三结合”原则。将制定和实施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与政府部门安排年度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执行力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结合起来。 (二)在市一级政府工作部门全面推行。在学习借鉴深圳市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市一级政府工作部门中全面推行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 (三)规范部门责任白皮书的内容和体例。白皮书重点公布与珠海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部门内部管理事务不需公开。白皮书主要由以下六部分组成:一是本部门当前的形势及存在问题;二是上一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三是本部门工作职责;四是拟推行的公共政策;五是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六是为完成工作目标而制定的保障措施。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应来源于法律法规的规定、“三定方案”、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本部门工作创新。 (四)明确部门责任白皮书编制程序。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是制定和推行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的责任主体。各部门在制定白皮书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对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本部门的热点问题及有关的工作内容,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要尽可能量化、细化、具体化,要有明确的效果性指标和时间进度安排,工作措施可操作性要强,以便于检查监督和评议考核。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编制完成白皮书草案报市政府审查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具体由市政府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机关作风办等单位联合审查。 (五)采取多种形式发布,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为了方便社会各界了解白皮书的内容,并对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白皮书可通过以下三种形式发布:一是在珠海特区报或珠江晚报等我市主要报纸上刊登白皮书全文,让市民知晓;二是在市政府及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运用现代电子传媒技术,方便广大市民查阅下载;三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专门印制白皮书的合订本专刊,提高白皮书的权威性。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白皮书确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从2008年起,每年年底前,由市监察局、市机关作风办组织各部门对白皮书规定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年底前由市机关作风办通过网上问卷调查、征集群众意见等形式,开展对白皮书确定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的评价工作,并采取部门自评、市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和考核等多种形式,对完成白皮书确定目标、任务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综合评价,将检查情况通过适当形式公布。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机关作风办配合。对完成情况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的部门,市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的,按照《珠海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及时解决实施白皮书制度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由于白皮书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对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与各部门共同研究,克服解决,同时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完善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属新闻媒体要及时跟踪和报道白皮书制定、发布和落实情况,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时间安排 从2007年起,每年年底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编制下一年度白皮书草案,并报市政府审查。经审查通过的部门责任白皮书于每年市人大、市政协“两会”召开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