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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关于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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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知识产权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珠海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 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创新型珠海,建设既有魅力又有实力的科学发展示范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行示范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体制创新,突破瓶颈制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各部门知识产权工作合力,健全市、区联动的知识产权工作新体制,建立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体系。 (二)坚持政府引导,完善市场机制。发挥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搭建社会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示范作用,着力培育发明专利、驰名(著名)商标、重点软件版权,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企业的发展。大力培养、吸引和集聚知识产权各类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实现重点突破。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创新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正确把握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的关系、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的关系和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整体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面发展,统筹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贸易的协调发展。 三、战略目标 到2010年的工作目标: ——专利。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率为15%,专利申请总量2.2万件;每百万人专利申请量2000件,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50件。 ——商标。注册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年均增长率为15%,注册商标总量达1.6万件,省著名商标总量63件,驰名商标7件。 ——版权。作品、软件版权登记量年均增长率为10%。 ——植物新品种。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实现零的突破。 ——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持软件产品登记量在全省地级市的领先地位,软件产值达到300亿元。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设计水平和整体实力得到提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保持增长。 ——商业秘密。进一步健全企业商业秘密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商业秘密的规范化管理。 ——标准。培育一批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制定的企业,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主要工业产业的重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超过80%。 到2020年,我市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整体水平和拥有量能够有效支撑生态文明新特区建设,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得到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工作达到广东省地级市的领先水平。 四、任务措施 (一)努力创造自主知识产权。 1.大力推动我市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国家、省级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加强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各类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围绕我市重点培育的八大产业集群,努力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各有关部门) 2.积极开展省部产学研合作和省部产学研示范市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组织我市重点领域的科技攻关,优先支持具有或可产出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知识产权局) 3.按照《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方案》,通过开展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组织我市企业积极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市知识产权局) 4.做好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初审和管理工作,帮助、指导企业创建自主商标品牌,发挥商标品牌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扶持驰(著)名商标企业做大做强,争创国际驰名商标;对获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政府给予奖励。(市工商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 5.做好农业商标品牌的培育和发展工作,积极引导和支持农业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重点培育“横琴蚝”、“乡意浓有机米”、“白蕉海鲈”、“鹤洲香蕉”、“虫雷蛛青蟹”、“白藤湖西芹”、“活力神对虾”等农业商标。(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6.努力推进国际区域名牌的创建工作,继续培育我市打印耗材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扶持耗材企业注册商标、运用商标、争创商标品牌,支持耗材企业申请国内外专利,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尽快推进该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升级,争创国际、区域品牌。(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 7.积极引导、指导企业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及时申请商标国际注册,避免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同时鼓励出口企业使用自主商标,以商标为载体开拓国际市场;政府对企业商标国际注册费用给予每件30%的资助。(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8.积极推进“版权兴业工程”,扶持骨干版权企业,培育“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积极发展版权产业链,形成相对独立、相互渗透的版权产业群,共同打造版权知名品牌,努力提升我市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市版权局) 9.根据《珠海市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资助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国内专利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的资助工作,积极组织我市企业申报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继续奖励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的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坚决打击假冒专利、商标、版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重点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商品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集中力量查处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侵权案件,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市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 2.积极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扩大企业试点面,加大正版化软件使用的执法力度,维护版权所有者的权益,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市版权局) 3.加大对奥林匹克标志的行政及刑事保护力度,分阶段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违法行为。(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4.打击流通领域非法出版物和盗版等违法行为,保护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整顿和规范印刷复制业;清查出版物市场,取缔无照经营;开展打击光盘走私贩私行动;充分发挥12315、12318投诉举报网络功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和案源。(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5.加强对地理标志及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的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伪造产地、假冒名牌标识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的违法行为。(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6.在法院系统有关网站公开知识产权案件的起诉条件、举证要求和立案程序,公开省高级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的指导意见和本市中级法院操作规程,引导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中级法院) 7.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的立案、审理、调解和执行工作,保障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审理;加强知识产权法官职业化建设,优化审判人员结构,提高审理质量和速度。(市中级法院) 8.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专家顾问制度,提高法院解决知识产权专业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能力。(市中级法院) 9.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完善重大案件会商和通报制度,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和诉讼调解的联动机制。(市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10.对在珠海市高新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进行可行性研究,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市中级法院) 11.严格执行省知识产权重大案件汇报制度,及时上报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知识产权涉外案件,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市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12.大力推动市公安局与市知识产权局执法联络室的运作,建立“警企联系协作机制”。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每年新增若干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为重点保护对象,公安机关向这些企业开通检举、控告等报案的“绿色通道”,公安机关对侵权刑事案件快速处理。(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 13.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预警通报制度,通过网上发布、信息传递、民警上门提示等多种渠道,指导企业加强防范,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发生。(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14.继续保持打击进出口侵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侵权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注重运用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手段,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的效能;加强与权利人的合作,不断丰富和提高海关关员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和技能。(拱北海关)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按照《珠海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工作方案》,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积极推动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市知识产权局) 2.积极推荐我市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种子期企业申报国家创新基金,争取国家资金的扶持;积极推荐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期的企业给风险投资公司,争取社会资金的支持。(市科技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 3.贯彻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协助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从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扶持。(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 4.加大“珠海市科技成果(专利)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力度,为我市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和投资者实现成果专利转化提供便利条件,促进我市专利技术、非职务发明专利技术的实施应用。(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 5.推广使用“珠海打印耗材行业国际专利数据库”,提高耗材研发和引进的起点,防止侵犯他人的专利权。争取建立“珠海打印耗材行业专利申请分析监控系统”,深入研究国内外打印耗材行业专利技术信息,促进珠海打印耗材行业做强做大。(市知识产权局) 6.积极申报省知识产权试点及优势区域。适时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市知识产权局) 7.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中介支撑、社会参与”的新型标准化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加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推广和运用。(市质监局) 8.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化工作,每年选择若干家企业纳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育工程”,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和标准战略,培育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 9.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正确使用企业名称、包装装潢、注册商标,避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和行政违法违规行为。(市工商局) (四)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1.在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及高新区科技局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健全市工商局、工商分局、工商所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市编办、市工商局) 2.进一步完善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研究制定全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组织、指导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组织全市性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 3.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市技术改造创新专项资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政府财政资助应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实施和产业化。(市科技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 4.将知识产权的创造、拥有、运用、保护及管理情况作为各类科技立项、科技奖励、企业工程中心及技术中心和公共实验室的认定、复审的重要条件之一。(市科技局、市经贸局、市知识产权局) (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1.有计划地培育、规范和发展一批服务质量好、信誉好、水平高、实力强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为我市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出谋献策,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2.加强对我市从事专利代理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市知识产权局) 3.加强省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珠海市分站建设,帮助企业在进行项目立项、项目开发过程中,利用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专利文献查询和跟踪检索,促进企业缩短研发时间、节省研发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市知识产权局) 4.加快建设和完善功能齐全、共享高效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办好“珠海市WTO/TBT预警信息平台网站”,及时准确发布TBT信息和做好TBT服务工作,建设珠海市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和防护体系。(市质监局) 5.推广使用“知证网”——基于数字证书应用的知识产权电子证据服务网,为软件、集成电路等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效证据。(高新区、市知识产权局) (六)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1.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及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专家型”执法人才。(市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拱北海关) 2.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参与课题研究,提高他们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水平。(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3.组织实施广东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针对企业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举办多层次的专利工作者培训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积极参与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专业人才以及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培训活动。(市知识产权局) 4.鼓励我市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或课程,加快培养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市大学园区工委、市知识产权局) (七)促进知识产权区域合作与对外交流合作。 1.继续组织实施“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落实政策措施,促进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发展。(市知识产权局) 2.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参与建立“泛珠三角区域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区域商标行政保护合作机制的作用,探索泛珠三角区域商标保护合作的方向和措施。(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 3.加强珠港澳知识产权合作,继续开展“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每年新增若干家“正版正货”承诺企业,我市知名企业、驰(著)名商标的情况及时与港澳知识产权部门沟通,防止我市知名企业字号、驰(著)名商标被他人在港澳恶意抢注。(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4.注重开展珠澳两地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的交流与合作,完善执法互助机制。定期交换进出境侵权信息,根据执法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打击粤港澳边境侵权行为的联合行动。(拱北海关) 5.积极参与横向联系和纵向指导相结合的各项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应对能力。(市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6.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外宣传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争取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促进我市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开展。(市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八)大力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1.我市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要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契机,大力宣传战略纲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市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2.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普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市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3.加强对技术创新型企业技术秘密保护工作的宣传与指导,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术秘密管理制度。(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 4.积极开展中小学及职业学校的知识产权教育,组织申报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市教育局、市知识产权局) (九)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的推进与落实。 1.各区、各职能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知识产权战略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经费投入,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3.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要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本实施方案,并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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