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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珠府〔2009〕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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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2009〕13 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分工通知如下: 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何宁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发展、规划、改革、编制、人事、法制、粮食、物价、统计、重点项目工作。 霍荣荫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监察、审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园林(林业)、水务、人防、气象、信访、应急、海事工作,兼任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 刘小龙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财政、税务、金融、交通、工业、电力、内贸、航空产业、国土资源、国有资产工作。 陈洪辉副市长:分管政府机关、行政服务中心、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外经贸、驻外机构及企业、地方志、保税、口岸、海关、边检、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邓群芳副市长: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双拥共建、教育、卫生、人口与计生、食品药品监督、妇女儿童、残联、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档案工作,联系工会工作。 金展扬副市长:分管农业、水利、海洋经济、渔业渔民、供销社、扶贫、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工作。 陈 英副市长:分管城市综合执法、工商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人民武装、公安、消防、司法、仲裁、打私、航展、边防、民族宗教工作,兼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赵建国副市长:负责高栏港经济区工作,分管港口行政管理和经营开发工作。 王庆利副市长: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分管科技、高新技术、信息产业、知识产权、地震、通信、大学园区工作。 市长、副市长按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机构、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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