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珠海市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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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2017〕9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我省“新居配”政策文件清理整改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即日起废止《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14〕12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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