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和收购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珠府〔2017〕65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珠府〔2017〕65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即日起废止《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和收购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珠府〔2015〕19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9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