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珠府函〔2017〕2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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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函〔2017〕295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港口管理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 (《珠海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略,请在市政府门户网站(www.zhuhai.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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