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授予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珠海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决定(珠府〔2006〕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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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2006〕140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珠海市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经组织评审,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珠海市洪浩水产有限公司、珠海海—水产饲料有限公司、金钱(珠海)有限公司、珠海金银来饲料有限公司和珠海市龙业牛奶有限公司为“珠海市农业龙头企业”。 希望荣获“珠海市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各企业不断加强自身管理,勇于开拓创新,力争更好更快发展,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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