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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珠海改革开放历史性建筑名单的通知珠府办函〔2016〕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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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函〔2016〕255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意见的通知》精神,延续城市文脉,凸显我市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的特区文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确定珠海渔女石雕像等30处建(构)筑物为珠海改革开放历史性建筑,予以公布。 附件:珠海改革开放历史性建筑名单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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