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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主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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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主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5年)〉的请示》(中水〔2020〕2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主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5年)》。 二、《中山市主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5年)》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应严格落实禁采区监督管理。 三、你局应在《中山市主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5年)》获批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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