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桐井南地段(PJ02-F)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桐井南地段(PJ02-F)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江府函〔2019〕156号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蓬江区桐井南地段(PJ02-F)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江自然资〔2019〕8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江门市人民政府2019年11月4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