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主城区城市景观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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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主城区城市景观设计》的批复江府函〔2019〕161号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主城区城市景观设计的请示》(江自资〔2019〕8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设计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该设计成果作为江门市主城区城市景观规划建设指引,有关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江门市人民政府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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