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揭府令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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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 序号名 称颁发日期及机关文 件 号废 止 理 由1揭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03年11月18日市政府颁发揭府[2003]75号主要内容已被《广东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涵盖。2揭阳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3月23日市政府颁发揭府[2005]29号主要内容已被《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涵盖。3揭阳市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2003年10月11日市政府批复揭府函 [2003]79号主要内容已被《揭阳市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意见》(揭市财农[2010]4号)替代。4揭阳市区人力三轮车营运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7月10日市政府颁发揭府[1996]45号主要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5关于加强拖拉机运输交通管理的实施意见1996年8月14日市政府批转揭府[1996]53号主要内容与《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抵触。6揭阳市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1997年1月21日市政府颁发揭府[1997]6号主要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7揭阳市区公有住房出售办法1997年1月30日市政府颁发揭府[1997]7号主要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8揭阳市区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规定1997年3月14日市政府颁发揭府[1997]19号主要内容已被《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涵盖。9揭阳市区住房基金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3月14日市政府颁发揭府[1997]20号主要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10揭阳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1997年4月28日市政府颁发揭府[1997]33号主要内容已被《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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