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印发揭阳市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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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揭阳市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 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 揭府〔2010〕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业经2010年9月9日市政府四届三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配合省委省政府开展富县强镇事权改革,大力支持简政放权,除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管理层级外,对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审批、审核、核准的,一律按事项的权属实行属地或分级管理。对列为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省政府第142号令中委托和下放事项),只限于下放给建制县(市、区)。对列为实行属地或分级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从其设定依据。为加快新城区建设步伐,对《广东省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暂行规定》(省长令第7号)明确赋予广东揭阳经济开发区的行政审批权限,市直各单位要相应放权给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实施,对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也可适当放权给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实施。 二、对市政府作出改变管理方式,不再列为行政审批,调整为按日常业务管理的事项,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三、原省政府令第125号委托和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如在省政府令第142号中无明确调整的,仍按省政府令第125号的要求贯彻实施。 四、对省政府委托、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各地、各部门应认真做好与省直有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对本轮改革市委托、下放给县级管理的项目,各单位也应主动与县级部门做好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五、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落实工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 附件:《揭阳市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揭阳市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一、市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47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77项)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1 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立项 2 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特许经营投资主体选择)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市 粮 食 局 3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4 市区无线电台(站)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频率、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机构改革前 市信息产业局事项 5 酒类零售经营许可证 机构改革前 市经贸局事项 6 酒类批发经营许可证 机构改革前 市经贸局事项 市 教 育 局 7 高中阶段民办学校设置 原第三轮“民办学校设置”事项。 实行分级管理 8 教师资格认定 实行分级管理 市 外 经 贸 局 9 不涉及国家和省综合平衡的对外加工装配项目协议书 10 属市级审批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及企业变更、中止和终止的审批 原第三轮“‘三资’企业设立”事项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市 民 族 宗 教 事 务 局 11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和其它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12 拆建、扩建宗教活动处所 13 市区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市 公 安 局 市 公 安 局 14 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5 举办3000人以上或跨地区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国务院令第412号明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16 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 17 省内运输、携运枪支弹药许可证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19 外国人、港澳居民、台湾居民遗失护照、通行证等旅行证件出境申请核准 20 外国人签证 实行分级管理 21 外国人、外国华人、华侨、台湾居民来我市定居审批 实行分级管理 22 内地公民因私前往港澳通行证 实行分级管理 23 内地公民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 实行分级管理 24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 实行分级管理 25 金融机构机构营业场所改建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 国务院令第412号明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26 内部保安组织许可证审批 省政府125号令委托地级以上市、县(市)公安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事项 27 保安员资格证 实行分级管理 28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29 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30 大型活动烟花爆竹燃放许可(B级) 省政府令第125号委托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实施的事项 31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32 典当特种行业许可证 33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实行分级管理 市 交 警 支 队 34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实行属地申领 35 港、澳、台外国人申领驾驶证 与省政府125号令委托县级公安机关实施的“境外人员考领部分机动车驾驶证核准”为同一事项。 市 公 安 消 防 局 36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37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市 民 政 局 38 市属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39 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 40 建设市属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建设 41 市区地名的命名、更名 42 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类图(册) 市 司 法 局 43 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核准 省政府142号令下放地级以上市政府实施事项 市 财 政 局 44 会计从业资格证 实行属地管理 45 代理记帐机构资格认定 省政府令第125号委托地级以上市、县(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事项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46 设立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 省政府第125号令决定委托市、县管理的事项 47 举办人才交流会 实行分级管理 48 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审批 实行分级管理 49 市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0 外国人在市直和中央驻揭单位就业审批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51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市区) 52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包括划拨补出让) 该项与省政府142号令下放的“省管权限建设用地更改用途审核”为同一事项 53 秘密测绘成果的销毁 54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国务院令第412号明确由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55 采矿许可证(登记、变更、延续、转让) 该项含省政府125号令委托地级以上市、县(市)国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采矿权转让审批”事项 56 土地使用权转让 实行分级管理 57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市区) 58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市区) 59 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含出让、出租、作价入股) 60 集体建设用地具体项目供地(市区) 61 建设项目用地(包括成批次用地)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6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评价文件的审批(包括重新审批) 63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的审批 6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包括试运行) 65 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作业审批 66 在城市市区内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审批 67 排污许可证(废水、废气、噪声)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68 房屋拆迁许可 实行分级管理 69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 实行分级管理 70 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 实行分级管理 71 城市绿化规划及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 72 修剪、迁移、砍伐树木及绿化保护措施方案 与省政府第142号令委托地级以上市政府实施的“占有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林”为同一事项 73 商品房预售许可 74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省政府第142号令明确“二级资质核准”委托地级以上市政府实施 75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省政府第142号令明确“二级资质核准”委托地级以上市政府实施;“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下放县级政府实施 76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77 城市燃气企业资质 78 燃气经营(使用)许可 79 燃气工程项目 8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81 市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建设项目的定点和设计方案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82 城市排水许可 83 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和暂定三级资质核准 省政府第142号令委托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8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核发 85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市 城 乡 规 划 局 86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8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88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审批 89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90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 91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认定 按省政府令第128号执行 市 水 务 局 92 市管权限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 93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实行分级管理 94 河道采砂许可 实行分级管理 95 取水许可 实行分级管理 96 在市管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内设置排污口 97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实行分级管理 98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99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省政府令125号明确由县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100 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101 市管河口滩涂开发利用 102 迁移、损坏水利设施、占用市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市 农 业 局 103 占用农业用地作为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所 实行分级管理 104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实行分级管理 105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实行分级管理 106 植物检疫证书(农业部分) 实行分级管理 107 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除兽用生物制品外) 省政府令第125号委托地级以上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实施事项 108 动物诊疗许可证 实行分级管理 109 动物防疫合格证 实行分级管理 110 大中型畜禽饲养场粪便、废水直排农田的核准 实行分级管理 111 工业废渣废弃物及制成品农用许可证 112 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 省政府令第125号委托地级以上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实施事项 113 农作物种子广告核准 省政府令第125号明确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事项 114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市 人 民 防 空 办 公 室 115 应建防空地下室或者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116 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 省政府令142号委托县级以上政府实施 117 拆除市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市 文 化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局 118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119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 120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121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22 加工贸易项下的光盘进出口审核 该项属省政府142号令省新闻出版局下放给地级以上市政府实施的事项(59项) 123 设立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它单位申请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业务(包括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 该项属省政府142号令省新闻出版局下放给地级以上市政府实施的事项(55项) 124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对外加工装配印刷企业的设立、变更、注消 该项属省政府142号令省新闻出版局下放给地级以上市政府实施的事项(62项) 125 印刷企业承接境外一般出版物印件 该项属省政府142号令省新闻出版局下放给地级以上市政府实施的事项(56项) 126 印刷业经营者承接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备案 (事前备案) 该项属省政府142号令省新闻出版局下放给地级以上市政府实施的事项(57、58项) 127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128 印刷企业接受省内、外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期刊 事前备案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市 卫 生 局 129 市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130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该事项包括省政府令第125号委托市、县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第16、17、18、19项 131 护士执业许可 该项为省政府142号令下放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事项 132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133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该事项省政府第125号令委托市、县管理; 省政府第142号令下放给县级以上政府实施。 134 卫生保健合格证书 实行分级管理 135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实行分级管理 136 特定建设项目卫生学审查 实行分级管理 市 体 育 局 137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138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国务院令第412号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139 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国务院令第412号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140 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国务院令第412号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14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 142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省政府令第125号决定委托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事项 143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市 林 业 局 144 驯养繁殖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实行分级管理 145 木材运输证核发(含出省) 省政府令第142号将“出省木材运输证核发”委托地级以上市、县(市)政府实施 146 征占林业用地 实行分级管理 147 植物检疫证(林业部分) 实行分级管理 148 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出县境) 实行分级管理 149 从省外引进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市 海 洋 与 渔 业 局 150 渔业捕捞许可证 实行分级管理 151 海域使用证 实行分级管理 市 人 口 和 计 划 生 育 局 15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15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市 公 路 局 154 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破损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的许可 实行分级管理 155 超限运输的许可 实行分级管理 156 设置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实行分级管理 市 地 震 局 157 地震监测设施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市 旅 游 局 158 国内旅行社设立审批 省政府令第125、142号决定委托地级以上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事项 市 编 委 办 159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省政府令第142号该项的实施机关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160 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161 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162 申办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163 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原市卫生局“食品卫生许可证”事项,依据新法和机构改革职能设置,将该项划转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 行 政 执 法 局 164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165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166 县际班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经营许可 167 港口经营许可 168 货运经营及货运站开业许可(含个体普通货运) 市交通管理处事项 169 小汽车出租业户开业许可 市交通管理处事项 170 县内客运班线许可 市交通管理处事项 171 市内零担货物运输线路 市交通管理处事项 172 经营跨省、市零担货物运输配载专营线路 市交通管理处事项 173 货运配载线路专营 市交通管理处事项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174 四类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经营资格 市交通管理处事项 175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设置 市交通管理处事项 176 机动车维修业经营许可 市交通管理处事项 177 道路运输服务业经营许可 市交通管理处事项 注:市交通管理处的行政许可事项,仅适用于市辖区和四个非建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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