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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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到政府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立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立法,以良法促善治,为打赢经济翻身仗,重振中山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力争实现“省内一流、全国领先”营商环境目标,为持续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宜居中山、美丽中山提供立法保障。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立法调研计划,各起草单位和牵头单位要按照计划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工作进度安排,按照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按时向市司法局报送法规规章草案送审稿、立法调研项目的调研报告和立法草案初稿。市司法局要及时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审查报送等工作,确保政府立法工作精准开展。 附件:中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1日附件中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类别序号项目名称牵头单位完成时间提请审议项目1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市城管和执法局 2021年7月报送市司法局审查,12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审议。2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市水务局 2021年9月报送市司法局审查,12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审议。3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市司法局2021年8月完成立法草案初稿,12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审议。立法调研项目4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市司法局2021年6月完成调研报告和立法草案初稿。5中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城管和执法局2021年6月完成调研报告和立法草案初稿。适时修改的项目(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适时修改相关政府规章;(2)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法律法规出台情况,适时修改相关政府规章。 注:立法调研项目完成方式为:向市司法局报送立法调研报告和立法草案初稿。立法调研项目优先安排作为下一年度提请审议项目。 政策解读:《中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解读 一图读懂:《中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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