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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揭阳市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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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府办〔2011〕68号 关于建立揭阳市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管理工作,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黄水利(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召集人:蔡榜藩(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和平(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丁有民(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旭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黄国藩(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 倪任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益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林小彭(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 彪(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涌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李振刚(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林素钦(市卫生局副局长) 卓少琳(团市委副书记) 陈俊贤(市妇联副调研员) 黄伟彬(市残联副理事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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