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韶府办〔2021〕3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省政府令第183号)和《韶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韶府令第139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日 点击下载:2021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doc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