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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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揭府办〔2012〕2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粤公通字[2012]163号),市政府决定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谢耀琪(副市长、市公安局长) 召 集 人:陈家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俊钦(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林小彭(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若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海明(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少龙(市农业局副局长) 林洪生(市公安局装备财务科科长) 陈栋(中国保监会汕头监管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由陈锡辉任办公室主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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