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0-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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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报来的《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0-2035年)》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0-2035年)》。 二、《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0-2035年)》作为我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指导文件,应与我市“十四五”规划、《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等相关规划衔接,在今后实施过程中,做到高起点规划、大力度建设、精细化管理,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三、你局应在《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0-2035年)》获批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中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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