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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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S_PreAppend p{margin-top: 0px;margin-bottom: 0px;} p.p0{margin:0pt;margin-bottom:0.0001pt;margin-bottom:0pt;margin-top:0pt;text-align:justify;font-size:10.50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div.Section0{page:Section0;} 揭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揭府公〔2013〕1号 为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网络设施性能,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举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3年8月28日10∶00-10∶30。 二、试鸣范围:全市范围内。 三、在试鸣时间内,全市范围内的防空警报器、市电视台2套节目(揭阳综合频道、揭阳公共频道)、市广播电台1套节目(FM103.9兆赫)和市防空警报机动分队,将同时通过声音、图像向广大市民发放“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和“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3分钟)三种防空警报信号。 四、广大市民在听(看)到防空警报信号时,注意听辨,不要惊慌,不必疏散,工作和生活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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