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陈定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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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定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揭府〔2013〕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2013年9月24日揭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陈定雄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时义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刘盛发的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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