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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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 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揭府办〔2013〕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违规修建楼堂馆所专项行动方案〉等五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3〕102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澄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江林生(市财政局局长) 林钢捷(市纪委副书记) 唐 莉(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黄少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少雄(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蔡陶彧(市文明办副主任) 林南方(市公安局纪委书记) 林小彭(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汉城(市国资委副主任) 利志清(市地税局纪检组长) 姚洪生(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林朝红(揭阳银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少雄兼任,其他人员从市监督局、市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民政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在市财政局集中办公。 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随之撤销。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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