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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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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的通知江府构〔2019〕5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19〕346号)及《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9〕104号)有关要求,为加强对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江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的措施,解决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市(区)、各部门按时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长青 副市长、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江宁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璐 市教育局局长 林健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黄凤屏 市委编办副主任 汪世雷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立新 市教育局主任督学 李玉芬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邝世铭 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惠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唐建安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林春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制 工作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工作小组下设联合办公室,由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承担日常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工作小组组长审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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