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惠州市首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参照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评审方法,经过严格审核,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认定惠州华贸中心、惠东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仲恺高新区科技创业园、金泽国际物流园、惠州港荃湾港区、金玉东方珠宝首饰生态产业园、龙门县农民画产业园、惠州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博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场等9个产业区为惠州市首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具有产业集中、发展集约、资源共享、科技含量高、运行成本低、环境污染少等特征,是我市“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区域,也是我市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重点培育建设一批休闲旅游、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不同类型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有利于集中优势力量,建成业态集聚、生态协调、具有特色和较强影响力的服务业产业功能区;有利于促进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的有效整合和集约利用;有利于推进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集聚发展,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各地、各有关单位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好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分工负责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协调解决培育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跟踪建设进展情况,确保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附件:惠州市首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情况表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惠州市首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情况表.doc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