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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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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办函〔2014〕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26日 惠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的通知》(粤府办〔2014〕14号)要求,为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明确工作任务及工作职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服务民生贯穿于中医药服务的各项工作中。坚持继承和发扬中医药优势特色,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加快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力争建立起适应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市中医医院建成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省级中医名院,8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5%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8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市、县中医医院建立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掌握应用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打造品牌中药企业,建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药企业。二、主要任务(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1.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进一步扶持市中医医院建设,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及省级中医名院,充分发挥市中医医院在全市中医工作的龙头作用。加强县(区)中医医院建设,8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争取上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支持,重点扶持龙门县中医医院建设。重点扶持50家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配置具有专科特色的中医治疗设备,建设规范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5%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8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负责。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2.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大力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重点扶持县区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示范点,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民营保健机构在内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平台,提供中医预防保健规范服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负责)3. 鼓励民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作为公立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展改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1. 实施“名院”、“名科”工程。进一步加大对中医名院创建单位的扶持力度,树立品牌效应。市中医医院要努力创建成省级中医名院,县(区)中医医院要创建成市级中医名院。强化中医“名科”学科带头人培训,优化中医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中医专科临床疗效和辐射能力。大力推动市、县中医医院创建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或特色专科(专病)。推动开展“名中医工作室”工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2. 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把市、县(区)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普及推广的主战场以及中医专科与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的主阵地,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掌握应用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掌握应用8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18年,每个县(区)至少要有2~3所乡镇卫生院创建成为中医药特色省级示范点或2~3个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3. 积极推动中医医院医改工作。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在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建立保障和鼓励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机制,提升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推动中医平价医疗服务工作,鼓励将部分县级中医医院建成平价医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提高人才素质。1.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医院非中医类别医师培训,做好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及规范化培训。继续开展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继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名老中医药专家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在全市推动开展“名中医工作室”工作,做好名中医学术思想的继承传承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利用多种形式举办“西学中培训班”,培养西医学中医的骨干队伍,提高西医人员对中医药的使用率,扩大中医药在综合医院的影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负责) 2.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选育机制。健全中医药人才选拔、使用、评价、分配、激励、晋升、准入等机制,完善市级名中医评选制度。制定鼓励和吸引中医药学毕业生到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四)加强政策扶持,鼓励支持我市医药企业创新发展。一是切实帮扶企业建设。加快惠州罗浮山医药产业园、九惠产业园、罗浮药谷建设,对新迁地址、扩建厂房的医药企业,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及早规划和跟踪服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大力发展现代中药物流业,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医药产业发展;二是落实政府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多渠道、多形式的医药卫生科技经费筹集机制,设立医药新产品专项创新基金,增加科研经费的投入,建立中医药等重大领域攻关的科技专项经费,鼓励和支持医药企业研发新药物、开发新技术、申报新专利,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发展活力;三是支持医药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医药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鼓励医药企业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通过战略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提升企业竞争力。(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融工作局负责)(五)繁荣中医药文化。1.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一要加强中医药文化教育,弘扬“大医精诚”传统职业道德;二要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塑造中医药行业特有的人文环境;三要重点对我市特色中药品种(如罗浮山百草油等)及其背景中药文化进行推广宣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负责) 2.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工作。建立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媒体、义诊、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中医药养生旅游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充分发挥市中医药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营造加快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根据任务分工制订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统筹协调,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提出本地区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 (二)完善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医疗机构和产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医保支付政策要进一步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倾斜,鼓励群众到基层就诊和使用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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