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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惠州市普通高考和中考严肃考风考纪及安全保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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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办〔2012〕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普通高考和中考严肃考风考纪及安全保密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惠州市普通高考和中考严肃考风考纪及安全保密工作方案 为抓好我市普通高考(含高中学业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考风考纪及安全保密工作,确保我市普通高考和中考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实现“平安考试”,确保普通高考和中考试题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确保普通高考和中考考务“零差错”,不发生有组织、有预谋、大面积违纪作弊恶性事件。 二、各部门职责 (一)市教育局:加强对我市普通高考和中考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制定切实可行的普通高考和中考应急预案,做出周密安排和部署;督促市教育考试中心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奖惩;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对我市普通高考和中考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督促指导各县、区教育局做好普通高考和中考考风考纪及考务等各项工作。 (二)市委保密局:派人参与考试试题(卷)的领取、运输、分发、回收等工作;参与考场保密监督工作,巡查市、县(区)试题保密室,确保考试试题的安全保密;督促指导各县、区保密局做好普通高考和中考试卷保密各项工作。 (三)市公安局:公安部门直接参与试题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负责承担试卷运送中安全保卫,维护考场秩序并协助考场处理突发事件;加强对通讯和互联网的严密监控,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同时要维护好考场内外秩序和考生驻地的各种安全保卫以及抢险保考等工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派人进驻考场;交警部门直接参与领卷和回卷工作,维护好考试期间考场交通要道以及考场周边公路的交通秩序,必要路段和时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防止汽车噪声对普通高考和中考(尤其英语听力考试)造成干扰,营造安静和谐的考试环境,做好考试期间考生往返道路安全检查、巡逻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公安局做好相关工作。 (四)市监察局:派人协调市教育局巡查巡检,对整个考试工作实施监督;与招生考试机构等有关单位及时处理考试违纪舞弊事件;督促指导各县、区监察局做好相关工作。 (五)市财政局:足额划拨招生考试专项经费,满足各项工作开展的需要,保障考试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督促指导各县、区财政局做好相关工作。 (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派出无线电信号监控车,做好考场周边无线电信号的监测及屏蔽,防止高科技手段作弊,及时封堵和删除对考试有害的信息,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督促指导各县、区信息化、无线电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强考点周围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确保考试期间考场周边环境的安静,为考生提供和谐、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督促指导各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做好相关工作。 (八)市卫生局:做好考场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考试期间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中毒事件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督促各县、区卫生局做好相关工作。 (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考前和考试期间考生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考场食堂和考场周边饭馆的食品卫生进行巡查及指导,防止考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督促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相关工作。 (十)市环保局:普通高考、中考考前半个月和考试期间,对各类噪声污染源采取强制措施,为考生提高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建筑工地边界外200米范围内有住宅的,不得在上午7:00~12:00,下午14:00~19:00以外时段施工作业;二是考场周围3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考试时段内暂停施工作业;三是考试时段内对其它噪声源实行临时管制。督促指导各县、区环保局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惠州广电传媒集团、惠州报业传媒集团:规范信息报送审批手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和诚信考试教育,重点宣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二)市城管执法局:对考场周边和出入口道路的摊点进行整顿,确保各考点环境安静、出入口道路畅通;督促指导各县、区城市执法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市气象局:做好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发布天气变化情况;考前一星期向市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持续提供天气预报信息,考试期间保证每天及时、准确发布天气预报;督促指导各县、区气象局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切实做好考场以及考生食宿地点通讯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确保考试期间通讯线路的畅通。 (十五)惠州供电局:做好考场的供电线路维护工作,确保考试期间考场以及考生食宿地点的供电安全;随时做好电路应急抢修准备工作,配备好考场广播系统的应急电源,确保考场正常用电;督促各县、区供电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十六)市自来水总公司:切实做好考场和考生食宿地点的自来水供应工作和供水管道的应急检修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供水;督促各县、区自来水公司做好相关工作。 (十七)市教育考试中心: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试题答卷的领取、分发、运输和保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好考试的各项工作;检查、督促考点主考、副主考和监考员以及考点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在市高等中专招生委员会和市教育局的领导下,解决和处理考试中的突发事件;督促指导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十八)有关学校的工作职能 1.市、县(区)考场:坚持每天对考场和厨房进行消毒处理,保持考点清洁、卫生,确保厨房供应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按照规范化考点的要求布置考场和考室;加强考场监控中心监控工作;培训监考员和考场工作人员;在市教育考试中心的领导下规范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切实做好各类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做好建筑物、设备设施、食品卫生等安全检查工作,制定突发灾害的应急预案,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协助解决好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领队的吃、住、行等各种问题;保证试题答卷保管、分发、回收的绝对安全;严格管理考场,做到考场安全有序,严防有组织、有预谋、大面积违纪作弊恶性事件的发生。 2.参考中学: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牢固树立考试诚信遵纪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观念,提高每个考生诚信考试的自律意识,严防有组织大规模作弊案件的发生;选派得力干部作为考生领队,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考生参考期间的卫生、交通、食宿等安全工作;考试期间听从考场主考指挥,协助考场处理好考生思想问题和各种突发事件;带领考生安全赴考和返回,确保考生的生命安全。 三、安全保密应急处置预案 (一)成立普通高考和中考安全保密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 瑛 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周跃年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可辉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张锦华 市委保密局局长 陈丽华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曾小辉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 刘晓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古兆嵩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国煌 市财政局副局长 骆紫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邝 文 市卫生局副局长 梁文周 市环保局监察分局局长 杨意青 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如光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白彦杰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钟仕超 惠州供电局副局长 魏 刚 市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蔡英旭 市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黄志勇 市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余道方 惠城区教育局局长 钟继东 惠阳区教育局局长 严伟兴 惠东县教育局局长 郭瑞民 博罗县教育局局长 黄石铭 龙门县科教局局长 涂文子 大亚湾开发区宣教局局长 文玉英 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教育科科长 雷国富 市一中校长 黄津海 市实验中学校长 李 良 市八中校长 戴立波 市华罗庚中学校长 汪立丰 黄冈中学惠州学校校长 姜南飞 市九中校长 (二)应急预案各职能部门职责。 1.市教育局: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对应急预案工作做出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加强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处理和汇报各类应急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试卷失泄密、重大交通事故、考场周边重大治安事件等应急工作的现场维护、处理和保卫工作,做好事件的调查和取证,及时破案,维护考场秩序的稳定。 3.国家定点考场:负责重大考务事故的初步处理,维护好现场,做好有关责任人的隔离教育工作,做好考生稳定工作;当广播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排除故障并启用备用广播系统。 4.市监察局:对应急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5.市卫生局:负责食物中毒和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治疗,做好对中毒事件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工作,对流行性传染病做好隔离,找出病因,切断传染途径。 6.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对交通事故现场的维护和事故原因调查等工作。 7.惠州供电局:负责断电事故的线路抢修工作,在考场断电时启用备用发电机,保证广播系统、保密室及网络系统的正常供电。 8.信息、无线电管理部门:在试卷失泄密时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监测,防范和阻断不法分子传播试题答案等信息,并确保网络、电信线路的畅通。 9.新闻媒体部门:严格按照普通高考和中考宣传工作要求进行宣传,发生突发事件时,切实做好考生、家长、社会的稳定工作。 10.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应急突发事件的上传下达,协助和沟通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特殊情况须请假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顺序补缺。 1.试卷发生失窃、失密等严重事件。 2.考生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及流行性传染病。 3.考生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4.考生出现严重的违纪作弊行为。 5.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四)失泄密应急措施。 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要严格按照《试卷保密工作条例》的规定,采用先进的运输装备技术运送试卷,由公安、武警、保密局、教育考试中心等部门人员和警车押送,增强试卷运输、保管的安全性,提高试卷失密、失窃的预警能力。 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要做到万无一失:保密室做到24小时有两名值班人员值班(其中一名是公安人员),保密室的内门和试卷箱的钥匙分别由2名保密员共同保管;参与保密工作的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并签订岗位责任书;保密室安装监控设备和110报警系统,进行24小时严密监控和录制,监控设备与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实现互联互通。试卷一旦出现失窃、泄密的严重事件要立即向省、市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相应紧急措施: 1.有关职能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泄密可疑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在一定范围进行隔离调查,并尽快上报。 2.防止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由公安交警检查过往车辆和行人。 3.市信息、无线电管理部门,包括电信、移动、联通、邮政等部门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监测,防范和阻断不法分子传播试题答案等信息。 4.宣传部门严格按照普通高考和中考宣传工作要求进行宣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失实和渲染报道,维护社会稳定。 5.做好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维稳工作。 四、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普通高考和中考考风考纪及安全保密工作,以对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公平、公正的普通高考和中考考试环境。 (一)齐抓共管,综合整治,主动协调,精心组织。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各司其职,积极开展工作;要在建立普通高考和中考考试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按照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完善我市普通高考、中考各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创建普通高考和中考安全、公平、公正、诚信的社会氛围。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综合整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各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责分工,严肃、认真、负责地对待普通高考和中考每个工作环节,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在制度上落实到位,在措施上落实到岗,在责任上落实到人。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和完善普通高考、中考监考员工作规章制度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招生考试过程的督查制度,制定考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我市普通高考、中考顺利进行。 (四)严肃考试纪律,抓好考风考纪。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普通高考、中考的政策和规定;加强监考员队伍建设,建立激励、评价、奖惩等机制,提高考试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落实考风考纪责任,考场主考是考风考纪第一责任人,对本考场的考风考纪负总责;市教育局与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含惠城区)考场,各县、区教育局与所辖考场、中学,考场主考与监考员、保密员等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考风考纪责任书”,确保考风考纪责任的落实;各参考中学在考前要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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