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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惠州市特色农产品种养专业镇(村)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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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2009〕1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大力宣传我市特色农产品,提高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全市优势产业的发展,我市组织开展了惠州市特色农产品种养“专业镇”、“专业村”评选活动。经各县、区申报和市特色农产品种养“专业镇”、“专业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惠城区横沥镇等26个镇为2009年惠州市特色农产品种养“专业镇”、惠城区横沥镇土桥村等50个村为2009年惠州市特色农产品种养“专业村”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被授予“专业镇”、“专业村”称号的镇、村,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打造更多的特色农产品品牌,抢占国内外市场,为我市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9年惠州市特色农产品种养“专业镇”名单 2.2009年惠州市特色农产品种养“专业村”名单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2009年惠州市特色农产品种养“专业镇”名单 附件22009年惠州市特色农产品种养“专业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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