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下达2009年度节能任务指标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关于下达2009年度节能任务指标的通知 惠府办〔2009〕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惠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惠府〔2009〕32号)要求,2009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计划为2.75%。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度的节能任务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节能工作的落实。该任务指标将作为2009年各县、区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务必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确保指标的顺利完成。 附件:2009年度各县、区节能任务指标表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附件:2009年度各县、区节能任务指标表地区 指标 惠城区 惠阳区 惠东县 博罗县 龙门县 大亚湾 开发区 2009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未剔除国家、省立项高耗能项目 2.75%3.1%2.85%3.1%3.43%2.75%剔除国家、省立项高耗能项目 2.75%3.1%2.85%3.1%3.43%2.75%“十一五”万元GDP能耗降低进度(%) 未剔除国家、省立项高耗能项目 90%81.85%80.6%80%80%80%剔除国家、省立项高耗能项目 90%81.85%80.6%80%80%80%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