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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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委办〔2010〕30号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7日 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我市《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文化惠州建设工作重点,落实文化惠州建设十大工程的分工责任,现对《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制定以下分工方案。 一、实施公民素质工程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1、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2、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和“增强社会责任感,做现代文明公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城市工作局)。 3、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局;承办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经贸局、市老龄办)。 4、开展百万小时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主办单位: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团市委、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 5、举行群众红段子大赛(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城市工作局)。 (二)培育惠州人文精神 1、大力弘扬“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时代文化精神,“崇文厚德、包容四海、敬业乐群”的惠州精神和“新客家、老客家,来到惠州就是一家;本地人、外地人,在惠州工作就是惠州人”的城市品格(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城市工作局)。 2、举办“感动惠州”人物评选活动(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3、举办“惠州文化形象大使”, “十大文化人物”等评选活动(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三)建设学习型社会 1、在全市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 2、开展百部经典图书全民阅读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南国书香节”全民读书月活动,推进“书香机关”、“书香企业”、“书香家庭”创建活动(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直工委、市文广新局)。 3、开展百首经典诗歌诵读活动(主办单位: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市教育局)。 4、举办百场“惠州学习论坛”活动,大力开展理论学习宣讲和社科普及(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市讲师团)。 5、开展科技培训、科技下乡、科技体验等活动,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提高群众科技水平(主办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 (四)强化国民艺术普及教育 1、举办百首爱国主义歌曲大传唱、百部优秀影视作品展播展映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2、各级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文化艺术素质教育,开设专门课程和学习当地民间民俗文化,开展文艺活动,加强文化艺术熏陶(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市文联)。 3、开展百场高雅艺术共欣赏活动、百场“快乐时光”广场演出活动、“三下乡”、“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国文办)。 二、实施文明城市工程 (一)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1、大力推进文明县城、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建设一批文明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力争到2011年,有一个县城获得广东省文明县城称号;到2015年,文明村镇创建覆盖面达到85%左右;到2020年,全部县城获得广东省文明县城称号,有一个县城获得全国文明县城称号(主办单位: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各县、区)。 2、大力推进窗口服务行业创优工作,力争到2011年,文明窗口行业创建覆盖面达到90%左右(主办单位: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各窗口行业主管单位)。 3、大力加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集贸市场和窗口服务等城市环境六大重点问题的整治工作(主办单位: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园林局、市环卫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物业管理总站、各窗口行业主管单位、各公共场所主管部门,各县、区)。 (二)倡导绿色环保生产生活方式 1、开展城乡“清、和、美”活动,积极推进“岭南新民居”设计应用和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集市、农村文化广场创建活动(主办单位: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区)。 2、推进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2015年前,在全市建立30个以上生态文明村示范点(主办单位:市环保局、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各县、区)。 3、开展“生态文明”、“低碳生活”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主办单位: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直工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提升公民健康心理素质 1、广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主题活动(主办: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团市委、市教育局)。 2、加强珍爱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 三、实施文化设施工程 (一)推进城市文化设施建设 1、市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县(区)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2、加强慈云图书馆软件建设,2015年前,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落实慈云图书馆藏书、古书修复及日常运作经费,开展百万册图书募捐活动(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参与:市新华书店)。 3、加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图书馆软件建设,推动龙门县图书馆建设,完成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图书馆规划建设工作。2015年前,惠阳区图书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其它县(区)图书馆均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主办单位:各县、区)。 4、到2015年,实现全市人均拥有1.2册以上公共藏书目标,开展百万册图书捐赠活动(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各县、区)。 5、完成市博物馆的配套建设工作,2015年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2020年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6、大力推进各县(区)博物馆建设(主办单位:各县、区) 7、完成邓演达纪念园、叶挺纪念园建设工作(主办单位:惠城区、惠阳区、仲恺高新区)。 8、推进惠东渔歌、舞火狗、舞麒麟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的建设。(主办单位:惠城区、惠东县、龙门县)。 9、推进惠州市美术馆建设(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10、市区多厅数字影院数量达到5-6家,建有一座具有IMAX银幕的大型综合性电影文化娱乐消费商城(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11、每个县(区)城区要有文化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广场、数字电影院(主办单位:各县、区)。 12、实施市区广播电视网络升级工程。有线无线结合、支持物联网功能和业务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在我市建成,全面推进高效可信的三网融合业务(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局、惠州广电传媒集团)。 (二)推进农村文化设施建设 1、乡镇(街道)要建有综合文化站、文化广场,行政村(社区)要有综合文化室和农家书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固定的电影放映点(主办单位:各县、区)。 2、全市73个文化站达到二级站以上标准(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各县、区)。 3、全面完成农家书屋与社区书屋建设工作,到2012年,全市1044个行政村、197个社区实现全覆盖(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各县、区)。 4、实现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以上(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惠州广电传媒集团,各县、区)。 5、中心乡镇有1套以上数字电影放映机;每个县(区)有1-2个行政村(社区)电影放映示范点(主办单位:各县、区)。 6、实施文化扶贫工程。结合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加强贫困村的文化设施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各县、区)。 (三)推进企业文化设施建设 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优秀企业文化,增强企业文化意识和人文关怀精神,鼓励和支持工业园区、企业建设职工书屋、俱乐部、“职工之家”等员工文化设施。力争到2015年,全市较大型企业要建成职工书屋、俱乐部、“职工之家”等员工文化设施(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 2、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以及市歌舞剧团等专业艺术团体与企业、厂矿共建企业文化服务机构和服务点,丰富企业员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科协;参与单位:惠州慈云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科技馆,各县、区)。 3、开展企业文化场馆及设施建设工作。推进职工书屋、文化室建设,开展企业(员工200人以上)文化设施建设达标活动(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各县、区)。 (四)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的文化品味 1、积极开展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创建申报工作(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园林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各县、区)。 2、大力推进文化与城建的融合,以建设现代城市主轴线、历史文化主轴线、山水主轴线为目标,彰显“岭南风格、惠州韵味”的城市文化魅力(主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参与单位:市文广新局)。 3、加快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和规划建设,推进挂榜阁、丰湖书院建设和水东街改造,恢复苏东坡寓惠遗址,重建一批富有历史文化气息的景观和建筑群,依法修复叶亚来故居、邓承修故居、邓仲元故居、陈炯明墓园、廖氏兄弟(廖尚果、廖辅叔)故居旧址等一批文物古迹,重塑惠州历史风貌,丰富历史文化主轴线,不断提升城市人文内涵(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区)。 4、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做好国家级、省级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利用工作(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区)。 5、做好古村落、古建筑的普查和保护工作,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民族民间特色之乡”创建活动,力争2015年前,桥西金带街、铁炉湖明清古街等申报历史文化街区,惠东县多祝镇田坑村古建筑群、龙门县永汉镇鹤湖围屋、博罗县龙华镇五村、惠东县多祝镇皇思扬村等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区)。 6、有条件的地方创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四、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工程 (一)大力推进公共文化进村(社区)入户 1、采取政府采购、文化事业单位实施、社会参与的运作模式,大力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展览、送培训等文化下基层活动,实现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消费全免费(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科协、市总工会、团市委;参与单位:市财政局)。 2、建立农村电影放映的市、县两级财政保障机制,从2011年起,全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各县、区)。 3、通过农家书屋、流动图书车以及图书漂流活动,为农民、厂矿工人、社区居民送去科普、文艺、教育等各类图书,市、县(区)至少免费送图书10000册,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区)。 4、市文化馆每年开展的各种类青少年公益艺术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满足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对艺术学习的需求,为青少年平等提供艺术启蒙和熏陶的机会(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5、结合“三下乡”、“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快乐时光”文化广场等活动的开展,为农村、工厂、社区送文艺演出活动。市歌舞剧团每年送戏下乡、进社区不少于100场(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6、结合“文化下乡”、“科技活动周”、“科普日”、“世界读书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等活动,把100场各类文化、科普展览送到社区、学校、厂区、田间地头,让人民群众了解文化动态、科普技艺、文化民俗,扩大人们的眼界(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7、建设“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四张覆盖全市的数字化文化服务网络,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满足人民群众的新型文化需求(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局)。 (二)大力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1、发挥文化单位、文化行业精神文化鼓舞人、教育人、娱乐人的特殊职能,对老年人、青少年、外来工等社会特殊群体,开展多种专项文化服务活动,推进老年人文化关爱工程、未成年人文化引导工程、外来工文化关怀工程(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参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关工委、市老龄办)。 2、全市有线电视全部实现数字化改造,让市区和农村有线电视用户都享受数字互动电视服务(主办单位:惠州广电传媒集团,各县、区)。 3、推进深莞惠三地公共文化服务顺利对接,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惠州广电传媒集团,各县、区)。 (三)大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率 1、落实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尤其是农村基层文化站人员编制,确保公益性文化场馆的日常办公及免费开放经费,保证人员工资、事业经费和重大文化活动专项经费,保障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有效运转(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各县、区)。 2、推动大型公共文化场馆后勤服务社会化,推进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全面免费开放以及文化场馆低票价开放(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区)。 3、推行公共文化服务职业资格准入和证书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人员准入机制,提高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专业人员比例(主办:市文广新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 4、壮大公共文化服务辅助队伍,扩大文化志愿服务,2012年前,完成市、县(区)两级文化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各县、区)。 五、实施文化精品工程 (一)打造理论学术精品 1、完善每两年一届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机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机制,加强惠州历史文化和应用对策研究(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承办单位:市社科联)。 2、积极打造《惠州文化建设丛书》等理论学术精品,争取每年推出一批在省、市具有重大影响的应用性成果、逐步形成若干在省、市具有重大影响的理论品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承办单位:市社科联)。 3、开展古籍普查工作,认真开展惠州文化经典整理、出版工作,研究编纂惠州文化经典书籍(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二)推进文艺精品创作 1、近期重点扶持好电视剧《玫瑰人生》、《苏东坡寓惠传奇》、龙门农民画动画片《舞火狗》和一台独具惠州特色的文化旅游剧目等作品的创作和生产。(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惠州广电传媒集团,惠东县、龙门县)。 2、积极参加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以及“群星奖”等文艺奖项评选,争取推出一批“既叫好又叫座”的文艺精品佳作,获国家级、省级奖项的作品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承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 (三)创新艺术生产模式 1、构建科学的文艺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惠州文化发展基金等专项资金的作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扶持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文艺精品(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慈善总会)。 2、鼓励支持本地各类社会文艺人才建立专家工作室,积极引进李小可艺术工作室暨李可染艺术基金会南方分部,以及邵秉仁等国内外艺术名人到惠州设立工作室,使惠州聚集一批一流的文化艺术大家(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 3、采取政府定制采购、项目招标、成果引入等形式,扶持重点国有文艺院团,发展民营演艺机构,支持惠州学院组建惠州市交响乐团,创作《山水惠州》等多部体现本土特色风情的歌舞诗,创作一组反映惠阳、龙门、惠东民俗风情的舞蹈(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惠州学院,各县、区)。 六、实施文化产业工程 (一)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 1、推进广东(惠州)港澳台影视拍摄基地(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惠州广电传媒集团,惠城区)。 2、推进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仲恺高新区)。 3、推进惠州印刷创意产业园建设(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东江高新区)。 4、建设惠州报业全媒体产业基地(主办单位: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5、建设惠州广电传媒新闻综艺中心(主办单位:惠州广电传媒集团)。 6、推进惠州新华文化广场建设(主办单位:市新华书店)。 7、建设龙门农民画产业园(主办单位:龙门县)。 8、推进惠州市迪可可国际儿童城建设(主办单位:惠城区)。 9、推进惠东金融街天后宫民俗文化产业园建设(主办单位:惠东县)。 10、推进明丰罗浮山生态城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主办单位:博罗县)。 (二)大力扶持和发展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知名品牌 1、重点扶持报业、广电两大传媒集团全媒体、跨行业发展,努力打造成资产超10亿、全省一流的重点传媒集团;大力支持市新华书店通过重组开展跨地区连锁经营,做大市场规模(主办单位: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广电传媒集团、市新华书店)。 2、大力扶持会展业发展,努力把惠州会展中心打造成为开放水平高、竞争能力强、带动作用大、布局合理并有鲜明特色的会展中心。(主办单位:惠州广电传媒集团、市经信局)。 3、积极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和外商文化企业发展壮大(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 4、大力推进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华贸电影院线项目及筹建嘉禾电影MALL(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5、支持TCL电视、德赛视听、华阳多媒体、科锐光电等重点企业,提高科技含量,扩大品牌影响,增强品牌竞争力,深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主办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三)培育新兴文化业态 1、大力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促进数字广播电视、数字报纸、数字出版、动漫制作、网络软件等行业加快发展(主办单位:市科技局、市国文办、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局、惠州广电传媒集团、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2、积极促进文化与科技创新、工业设计等结合,激发文化创意,增强创新能力,努力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基层版权工作站,扶持发展版权业。提升我市电子信息、服装制鞋、生物制药、食品包装、竹木加工等行业的科技含量和文化附加值(主办单位:市科技局、市国文办、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 (四)加强文化场馆的运营管理 1、积极探索经营性文化场馆市场化运营的管理模式,分类管好、用好现有的文化体育场馆,发挥文化体育场馆的文化拉动效应(主办单位:市国文办)。 2、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办公室的职能,以惠州市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经营平台,统筹做好对文化、体育、会展等市直国有文化体育场馆等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管理,有效盘活固定资产,实现效益最大化(主办单位:市国文办、市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五)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1、健全文化产品、服务和要素市场,积极开发动漫游戏、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等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市场,培育版权、资本、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局、市国文办)。 2、打造大型文化交流和文化经济平台,加快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的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重点发展演艺经纪、信息服务、法律咨询、版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工艺美术品拍卖等文化中介行业,推动文化中介机构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 七、实施文化旅游工程 (一)打造文化旅游特色品牌 1、草拟印发《惠州市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通知》(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2、草拟印发《惠州市文化旅游联席会议制度》,启动文化旅游联席会议制度(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3、举办首届葛洪养生与罗浮山旅游文化论坛(主办:与凤凰卫视合作) (牵头单位:博罗县;参与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4、举办第二届罗浮山荔枝旅游文化节(牵头单位:博罗县;参与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5、举办龙门南昆山旅游文化节(牵头单位:龙门县;参与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 6、开展惠州市文化旅游示范景区的评选活动,提升旅游景区的文化品位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参与:市文广新局)。 7、开展《国家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旅游演出类》的申报评选工作,鼓励景区举办特色民俗文艺演出(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参与单位:市文广新局)。 8、结合市植物园的规划建设,启动修复陈炯明墓园,打造成集科研、教育、展示、休闲、游览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园林绿地(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旅游局)。 9、扶持惠州电视台办好一个电视旅游频道(牵头单位:惠州广电传媒集团;参与单位:市旅游局)。 10、创作一台反映惠州风情的旅游节目(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市旅游局)。 (二)打造文化旅游组团及特色产品 1、重点打造“六大文化旅游组团”,即以惠州西湖、中心城区、特色街区为核心的中部西湖文化旅游组团,以巽寮湾、双月湾、海龟湾、平海古城、海滨温泉为核心的东部稔平半岛休闲文化旅游组团,以宗教文化为核心的西部罗浮山文化旅游组团,以森林度假、温泉养生为核心的北部南昆山休闲文化旅游组团,以叶挺故居和秋长客家围屋为核心的南部秋长、镇隆红色文化、客家文化旅游组团,大亚湾石化区为核心的大亚湾工业旅游和以黄金海岸为核心的沿海旅游组团(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参与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区)。 2、组建具有一定规模和自主研发能力的文化旅游商品制造企业,开发出新的具有浓郁惠州和岭南文化气息的文化旅游商品(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参与单位:市文广新局)。 (三)打造生态文化 1、积极实施“八三三”生态工程,大力推进惠州植物园、潼湖湿地公园、野生动物标本馆“三大生态文化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创建省林业生态市(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参与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园林局)。 2、完成金山大道、惠民大道、惠博快速通道等一批新建道路的景观绿化美化工程,有序推进惠州境内的绿道网建设(牵头单位:市园林局;参与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八、实施文化传播工程 (一)加强舆论引导能力 1、坚持党管媒体,完善市、县(区)舆情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工作机制、重大舆情监测研判制度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制度,在各县(区)、各部门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推进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广电传媒集团,各县、区)。 2、完善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加强网上信息监管,探索对即时通讯、互动栏目、音视频等网络新业务的科学化管理,建设网站编辑从业认证体系,实行网站编辑、记者资格准入制。进一步发挥中宣部直报点的作用,提高舆情信息工作水平(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3、在全市推广“网络问政”机制,进一步办好“惠民在线”论坛,完善“惠民在线”网络问政制度,推动各县(区)健全互联网管理机构,尽快成立市互联网协会,建立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网络民主平台(主办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各县、区)。 (二)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1、整合惠州民间民俗文化资源,以客家民间艺术、龙门农民画为龙头,派出艺术队伍往东南亚、北美、欧洲以及港澳台等地交流访问。每年组织文化产品、服务、人才参加深圳文博会等国际性、国家级或省级文化会展、博览、研讨等活动,扩大惠州文化的影响力(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2、培育一批实力雄厚的对外文化交流中介机构和文化经纪人,积极与国际文化机构、文化企业开展合作;打造一批具有惠州地域特色、民俗文化元素的文化、影视创意作品,借助网络、影像等现代传播渠道和形式,广泛传播惠州文化(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 (三)加强文化形象宣传 1、邀请国内外社会科学界专家、学者以及国内外文学艺术、影视演艺界知名人士来惠,策划、举办以惠州人文历史为题材的大型学术研讨活动(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社科联、市文联、惠州学院)。 2、积极借助保利院线,组织我市优秀艺术院团或优秀剧目在全国演出(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国文办)。 3、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以与台湾礼品工会合作开发具有惠州文化元素的文化旅游产品为切入点,逐步引进港澳台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在文化合作中增强惠州与港澳台的文化联系和良性互动(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外经贸局)。 九、实施文化改革工程 (一)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创办文化企业、举办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对信誉好、操作规范的文化企业,申请行政审批时给予优先办理,设立办理文化出口“绿色通道”(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2、完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进一步规范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和方法,市、县(区)两级统计部门每年定期发布文化产业统计报告(主办单位:市统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国文办,各县、区)。 3、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构筑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等非法行为(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 (二)深化文化单位体制机制改革 1、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深化报业、广电两大传媒集团等单位的文化体制改革,完善薪酬制度改革(主办单位: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广电传媒集团;参与单位:市文改办)。 2、推进市演出公司、电影公司、歌舞剧团等经营性或部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工作(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改办)。 3、全面完成有线电视网络重组工作,推进制播分离工作(主办单位:惠州广电传媒集团;参与单位:市文改办)。 4、推进惠州报业传媒集团广告、发行、印刷业务改制工作(主办单位:惠州报业传媒集团;参与单位:市文改办)。 5、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建立绩效目标考核,引入用人竞争机制(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市文改办)。 (三)深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改革 1、进一步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系,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主办单位:市国文办)。 2、制订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市直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监督考核,实现场馆的高效运营(主办单位:市国文办)。 (四)深化文化领域投融资改革 1、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广告、印刷、演艺、娱乐、文化创意、文化会展、影视制作、网络文化、动漫游戏、出版物发行等文化产业项目,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机制市场化的文化投融资体制(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市金融局)。 2、鼓励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建设,发展文化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向文化产业倾斜,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力争五年内培育、扶持一至两家文化企业上市。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引导担保企业为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市金融局)。 十、实施文化人才工程 (一)大力培育优秀文化人才 1、制定实施《惠州市宣传思想文化优秀人才管理办法》,依托广东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项目,在培养经费、研究课题、考察学习等方面优先,加大对我市入选对象的培养力度,对入选对象实施制度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文广新局)。 2、研究编制《惠州市文化人才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加大基层文化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文化机构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文广新局)。 3、制定实施《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管理办法》,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公布、传承和日常管理,培养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人才,申报一批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各县、区)。 4、开展农村文化人才职称评定工作以及惠州市民间艺术师评选活动,培养一批民间艺术师(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参与单位:各县、区)。 5、开展惠州市文化创意人才培训基地的评选活动,协调惠州学院和其他有条件的职业学校举办文化创意、数字动漫、工业设计、传统工艺美术等专业,支持各类院校与TCL、德赛、华阳等企业合作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文广新局、惠州学院等有关院校)。 (二)积极引进紧缺适用文化人才 1、制定实施《惠州引进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办法》,支持、鼓励文化单位以各种形式,引进或使用各类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牵头:市委宣传部;参与: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社科联)。 2、举办文化人才招聘洽谈会,引进紧缺的文化人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保局、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社科联)。 (三)建立健全文化人才激励机制 1、按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文艺骨干各项津贴等待遇,鼓励文艺创作生产(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文联)。 2、推动惠州市文化发展基金筹建工作,实施《惠州市文联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每年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文艺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慈善总会)。 3、在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广电传媒集团建立首席记者、首席编辑、首席主持人、首席策划人制度(主办单位: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广电传媒集团)。 4、制定实施《惠州市文艺创作室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支持、鼓励艺术家开设工作室(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社科联)。 5、开展“惠州市杰出文化企业家奖”评选活动,每两年表彰10名对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企业家(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文广新局)。 6、开展“惠州市德艺双馨奖”评选活动,每两年表彰10名优秀文化工作者(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社科联)。 7、鼓励全市文艺社团开展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培育更多文艺人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社科联)。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1、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定,研究制定《惠州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局;参与单位: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统计局、市经信局、市旅游局)。 2、市要成立贯彻落实《纲要》领导小组,建立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组织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主办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各县、区)。 3、各级党校要将文化建设的内容纳入党政干部培训的重要课程,市委党校每年要举办文化建设领导干部培训班(主办单位:市委党校)。 4、市、县(区)宣传文化部门每年要举办基层宣传文化干部培训班(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区委宣传部)。 5、研究制定文化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党政“一把手”工程,将文化建设指标体系列入县(区)党政正职及市直“一把手”年度考核(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6、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文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主办单位:市县、区两级人大、政协)。 (二)加强投入保障 1、各级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确保不低于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其中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1000万,并随着当地经济发展逐年增加(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 2、落实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的规定,农村行政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 3、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资金需求(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 4、改变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方式,实行按项目拨款和以奖代拨,逐步将政府对文化经营单位的无偿投入转为国有资本金的投入。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财政部门要按转制前的渠道和标准继续拨付经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 (三)加强政策保障 1、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和惠州市《关于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惠府〔2009〕165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纲要》的有关规定,在财政、税收、投融资、工商管理和价格、土地、人才等方面扶持文化建设(主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市金融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修订完善我市现有文化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文化政策法规,加大文化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主办单位:市法制局、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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