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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评选“四个百佳”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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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评选“四个百佳”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委办〔2007〕52号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 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评选“四个百佳”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7月2日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评选“四个百佳”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机关作风,推动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特制定评选“百佳公务人员、百佳科长、百佳党员、百佳党支部”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大作风”要求和市委提出的“群众认可、同事认可、领导认可、服务对象认可”的标准,紧扣“服务基层,联系群众,促进和谐”这个主题,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切实从市直各机关单位中评选出“百佳公务人员、百佳科长、百佳党员、百佳党支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赶有标兵、学有榜样,激发工作热情,更好地为惠州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评选名额和范围 本次共评出“百佳公务人员、百佳科长、百佳党员、百佳党支部” (以下简称为“四个百佳”)各100名。评选范围:市直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党组织关系属地管理的中央、省驻惠单位;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 三、评选条件 (一)百佳公务人员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 2、业务能力好。是所在单位业务的行家里手或者行业标兵,在履行职责中,工作效率高,质量好。 3、服务态度好。能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乐于接受群众监督,深受群众拥护,服务对象有效投诉为零。 4、协作精神好。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能够配合单位中的各项工作,能够和同事和谐相处。 5、工作成绩好。善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各项工作成绩优异。 6、廉洁自律好。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办事公道正派,模范作用突出。 7、在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当中表现突出,在单位组织的专项民主推荐中得票数排名前三位。 (二)百佳科长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较高的理论素养,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业务能力强。能认真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熟悉国家政策法规,业务水平较高,胜任本职工作。具有创新开拓精神,思想解放,观念创新,与时俱进,善于把上级的指示精神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大局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协调自身科室工作与整个单位工作的相结合、相促进,能够积极承担单位所交予的各项任务,任劳任怨。 4、依法行政好。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立党为公,作风正派,不谋私利,干净干事,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5、工作成绩好。勤奋工作,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业绩突出。 6、发挥作用好。能够充分激发所在科室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够协调好所在科室人员的关系,关心科室人员的成长,使科室人员能够各司其职,各尽其才,科室整体战斗力强。 7、公认度高。本人及所在科室的工作能得到单位同事、单位领导、服务对象的好评,在单位组织的专项民主推荐中得票数排名前三位。 8、参与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单位中的现职科长(部长、主任、经理等)列入“百佳科长”的评选范围。 (三)百佳党员的评选条件 1、有理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 2、有责任。牢记执政为民的责任,居安思危,无私奉献,为党尽心,为民尽责,带头勤学苦练提高素质,带头执行政策遵纪守法,带头开拓创新促进发展,带头弘扬美德树立新风,带头履行义务服务群众。 3、有能力。综合素质较高,爱岗敬业,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注重调查研究,勤于学习和工作,勇于开拓创新,业务水平高,业务能力强。 4、有业绩。在工作中无私奉献,敢于承担重要的工作、困难的工作和重大的任务,其事迹突出,能充分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有纪律。自觉参与党组织的各项学习和活动,做到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依法办事,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团结同志,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视维护党的团结和形象,积极维护社会稳定,敢于同一切危害人民、社会和国家的错误行为作斗争。 6、形象好。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人格高尚、言行一致;具有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促进和谐中发挥出重要作用,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服务意识强,服务对象有效投诉为零。 7、在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当中表现突出,党员群众公认,在单位组织的专项民主推荐中得票数排名前三位。 (四)百佳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支委会班子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调,廉洁勤政,艰苦奋斗,务实亲民,联系基层。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强,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党员队伍好。支部党员政治思想素质高,党性观念强,组织生活正常,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党员队伍先进性表现突出,先锋模范作用好、精神风貌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员发展工作有序规范。 3、工作机制好。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建工作量化考核和“六有”达标制度;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建工作载体丰富多彩,工作成效显著;党内监督、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等制度得到认真落实, 4、堡垒作用好。能紧密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实际开展工作,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积极完成本支部的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本支部及其工作人员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高;较好地发挥党支部作用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党员先进性,为本单位和全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5、群众评价好。支部工作能够贴近群众、深入基层,能够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谋实惠,能够积极配合全市固本强基工程和“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的开展,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和较高评价。 6、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有力,措施扎实,绩效明显,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上级肯定,群众满意,在单位组织的专项民主推荐中得票数排名前三位。 四、评选办法 各参评范围内的单位要把“四个百佳”评选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年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要在抓好自身机关作风建设的基础上,评选出表现优异、具有代表性的“四个百佳”预备候选对象,上报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根据程序进行筛选,从而确定“四个百佳”的初步候选对象,最后由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确定“四个百佳”候选对象并报市委常委会审定。(名额分配方法:各单位只能推出1个“百佳支部”的预备候选对象;设置10个科室以下的单位可以推出1名“百佳科长”的预备候选对象,设置10个科室以上的单位可以推出两名“百佳科长”的预备候选对象;单位人员100人以下的可以推出“百佳公务人员、百佳党员” 预备候选对象各1名,单位人员100人以上的可以推出“百佳公务人员,百佳党员” 预备候选对象各2名。)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群众推荐和单位初评 各参评单位要根据“四个百佳” 的具体评选条件,安排一定的时间,先期组织工作人员详细研究讨论评选条件,然后在单位主要领导主持下,集中单位工作人员对“四个百佳”的预备候选对象进行专项民主推荐。各参评单位领导班子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百佳公务人员、百佳科长、百佳党员、百佳党支部” 预备候选对象。单位人事部门要写出推荐报告,并填写相应的表彰对象推荐表(各一式3份),及附上1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事迹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由单位领导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最后各参评单位要将推荐材料上报至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 (二)评选单位初步筛选 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根据“四个百佳”评选的条件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参评单位上报的评选材料进行初步的筛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评选材料予以退回,对于符合条件的材料进行分类保存。 (三)材料公布和群众民主评议 经过初步筛选后,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把经过筛选的推荐材料,通过公开栏、网络、报纸、电视台等形式对推荐材料进行公布,并把推荐材料发至各参评单位进行群众评议。公布和民主评议期间,群众可以通过单位上报、通过咨询电话(2892901)、专门意见箱、登录市机关作风建设网等联系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评议组评选 经过群众民主评议后,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部分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组成专门的评议组对“四个百佳”的预备候选对象进行评选。通过详细研究“四个百佳” 预备候选对象的推荐材料,通过深入讨论“四个百佳”的评选标准,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全市“四个百佳”的初步候选对象。 (五)组织考察组到单位考察情况 确定初步候选对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直工委、市人事局、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抽出人员组成考察组,分别对确定的“四个百佳” 初步候选对象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的考察,并广泛地征求所在单位人员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要写出考察情况报告,上交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向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市直各单位对“四个百佳” 初步候选对象进行记名投票。 (六)市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对初步候选对象进行考察后,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组织会议根据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四个百佳” 初步候选对象的综合考察情况、事迹材料以及投票结果进行审定,采取公开讨论、票决的方法,从中确定“四个百佳”的候选对象。 (七)报市委领导审定 经过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审议后,将候选对象名单和相关的材料报市委常委会讨论进行审定,最终确定“四个百佳”的名单。 (八)公布结果和表彰 在审定并确定“四个百佳”名单后后,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各种媒体公布评选结果,并结合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在年底举行大会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五、时间步骤和奖励方式 (一)时间步骤 全市“四个百佳”的评选工作在2007年12月开始。各参评单位要在12月5日前做好民主推荐,并上报推荐材料;2007年12月5日-10日由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初步筛选工作;2007年12月10日-20日完成“四个百佳”的公布考察工作;2007年12月20日-25日由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审议;2007年12月25日—2008年1月5日由市委常委会进行审定;2008年1月中下旬进行总结表彰。 (二)奖励方式 1、对于评选出来的“四个百佳”对象,市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将进行通报表彰、奖励。 2、对于“百佳科长”的获奖人员,将列为后备干部,并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根据单位职数配备等情况,由组织上适当考虑优先提拔使用。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充分重视 评选“四个百佳”活动,是我市今年机关作风建设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机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加强领导,严肃认真,公道正派、公开透明地按时完成评选工作。 (二)严格把关,力求广泛 各机关单位在组织“四个百佳”评选期间,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评选标准和程序来办事,认真推荐,积极评议,把好评选关口,切实做好“四个百佳”的评选工作。要注意评选的范围要尽量广泛,让符合条件的有能力、有才华、有成绩的人员参与到评选当中,“四个百佳”候选对象的推荐一般不交叉。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市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将对“四个百佳”的评选活动进行系列的报道,营造学习先进,追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各机关单位也要对评选活动的开展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让群众明确评选的意义、目的、各项要求、具体步骤,从而通过“四个百佳”的评选,调动广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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