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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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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办函〔2018〕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分工》业经十二届4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承上启下之年,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全会精神,按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引领性、支撑性作用,着力扩大合理有效投资,补齐发展短板,重点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工程、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发挥项目建设主体作用,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进度预警及协调处置工作规程,推动省、市、县(区)以及部门之间进一步构建重点项目建设纵横联运机制。执行重点项目进度月报制度和重大问题即时报送制度,实时掌握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坚持落实重点项目现场会、每月重点项目建设例会制,建立项目进度“每月通报”“每季晒成绩单”制度,重大问题协调台账管理制度,有效解决重点项目报批审批和建设协调等难点问题。按照重点项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工作责任制,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纳入议事议程,全面推进国家、省和市重大工程建设;发挥项目建设首席服务官和职能部门协调服务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解决问题为目标,创新举措,提前介入,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项目审批工作责任,在用地、用海、用林、环评等要素落实方面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落实项目用地报批手续,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落实征地拆迁主体责任,完善征地拆迁工作制度,确保征地拆迁工作责任落实,按计划进度及时交付建设用地。对需要国家、省审批或核准的项目,要加强与国家、省对口部门的衔接汇报工作,加大推进力度,尽快获得批准。对风险点高的项目要抓好项目建设风险评估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努力争创优质工程。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严把工程建设廉政关。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情况的财务监督。审计部门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实施全程审计监督。附件:惠州市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分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9日 相关附件: 惠府办函〔2018〕18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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