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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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和驻惠各副处以上单位:为了与省直机关单位工作时间保持一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起,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科研院所、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科研院所、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或由其主管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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