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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划定天后宫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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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划定天后宫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揭府办〔2014〕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重新划定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天后宫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已经市政府五届41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护范围:东、西、南、北各至外墙滴水处。 二、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外缘起东、南、北各向外延伸10米(北面建控地带为宫前小广场),西至规划道路西侧道路红线。 三、在保护范围内,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进行拆建、叠建、改建活动,不准进行与该保护单位无关的工程建设。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该保护单位安全的设施;修建、新建构筑物的风格、色调应与保护单位相协调,其设计方案必须征得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报市城乡规划局批准后方可施工。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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