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2009年度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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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办〔2010〕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根据市政府《印发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的通知》(惠府〔2001〕133号)精神和《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书》。2009年底,市政府派出考核小组,对各县、区政府2009年度动物防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考核结果表明,2009年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投入增加,取得明显效果,实现了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零疫情、畜产品安全零事故,有效地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稳步发展,为保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考核结果 按照《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规定,考核小组对各县、区动物防疫责任制16项考核指标逐项进行了考评。各县、区考核得分分别为(按得分高低排序):惠阳区474分、博罗县471分、大亚湾开发区471分、惠城区470.5分、惠东县458分、龙门县455.5分,均达到了市政府规定的优秀等次(详见附件)。 三、存在问题 2009年,全市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改进的问题。一是个别县、区的动物防疫经费不能及时、足额安排,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县、区动物防疫实验室工作开展整体来看仍比较滞后,一些县、区动物防疫实验室硬件仍未达到农业部要求,工作制度不够规范、完善;三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仍不够健全,动物防疫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质量有待提高。 为充分肯定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2010年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惠阳区、博罗县、大亚湾开发区、惠城区、惠东县、龙门县“2009年度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称号,各奖励15000元。 希望各县、区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得力措施,继续发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做好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再立新功。 附件:2009年度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评分表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2009年度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评分表考核项目(共500分) 得分情况 惠城区 惠阳区 惠东县 博罗县 龙门县 大亚湾 开发区 一.动物健康情况(15分) 151515151515二.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情况(25分) 212019201920三.疫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20分) 181818181818四.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情况(75分) 68.56870727275五.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情况(60分) 565960535353六.消毒灭原情况(20分) 202020202020七.口蹄疫强制扑杀情况(15分) 151515151515八.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持证情况(10分) 8101010107九.动物防疫行政执法情况(30分) 272927272425十.重点动物疫病监测情况(50分) 49485049.54350十一.动物防疫证章、标志使用情况(20分) 182020202020十二.落实动物防疫经费情况(70分)677055626670十三.队伍素质情况(15分)151212151515十四.疫情保密情况(10分)101010101010十五.畜产品安全情况(15分)151214151510十六.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和工作条件(50分) 48484349.540.548总 得 分 470.5474458471455.5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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