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表彰惠州市2010年获得著名商标名牌名优产品等称号企业的通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惠府〔2011〕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惠机构: 在各级、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实施名牌战略取得了显著成绩。2010年,我市“EVE”等19件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东方电讯科技有限公司电表远程抄表系统等12个产品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天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数码相框等45个产品被评为惠州名优产品。为弘扬先进,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上述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充分利用名牌资源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份额,不断做大做强。全市其他企业要以受表彰的企业为榜样,扎实加强质量管理,大力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为推动我市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惠州市2010年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名单 2.惠州市2010年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名单 3.惠州市2010年获得惠州名优产品称号的企业名单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