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2010年度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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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办〔2011〕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根据市政府《印发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的通知》(惠府〔2001〕133号)精神,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书》。2010年底,市政府派出考核小组,按照《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对各县、区政府2010年度动物防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市人民政府意见,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动物防疫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实现了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零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的目标,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为保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考核结果 按照《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规定,考核小组对各县、区动物防疫责任制16项考核指标逐项进行了考评。各县、区考核得分分别为:惠阳区486.5分、惠城区473分、博罗县470.5分、大亚湾开发区469.5分、惠东县464.5分、龙门县464.5分、仲恺高新区443.5分。其中惠阳区、惠城区、博罗县、大亚湾开发区、惠东县和龙门县达到优秀等次,仲恺高新区达到合格等次(详见附件)。 三、存在问题 2010年,我市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县、区的动物防疫经费不能及时、足额安排,少数乡镇镇级应承担的村级防疫员经费没有落实到位;二是个别县、区动物实验室硬件建设仍未达到农业部的有关规定;三是个别养殖户尤其是散养户防疫意识薄弱,防疫工作仍然存在死角;四是动物防疫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质量有待提高。 为充分肯定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2011年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惠阳区、惠城区、博罗县、大亚湾开发区、惠东县和龙门县“2010年度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称号,各奖励人民币15000元;对考核合格的仲恺高新区予以通报表扬,奖励人民币5000元。 希望各县、区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存在问题,继续发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做好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再立新功。 附件:2010年度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成绩表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2010年度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成绩表考 核 项 目(共500分) 得 分 情 况 惠城区 惠阳区 惠东县 博罗县 龙门县 大亚湾 开发区 仲恺 高新区 一.动物健康情况(15分) 15151515151515二.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情况(25分) 24182322202322三.疫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20分) 20202020202020四.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情况(75分) 697267.567666869五.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情况(60分) 54606054565250六.消毒灭原工作情况(20分) 20202020202020七.口蹄疫强制扑杀情况(15分) 15151515151515八.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持证情况(10分) 1010510101010九.动物防疫行政执法情况(30分) 252828272522.524十.重点动物疫病监测情况(50分) 45494844.546.55047.5十一.动物防疫证章\/标志使用情况(20分) 20202020202020十二.落实动物防疫经费情况(70分)70706270707070十三.队伍素质情况(15分)15151515151515十四.疫情保密情况(10分)10101010101010十五.畜产品安全情况(15分)15151514141515十六.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和工作条件(50分) 4649.54147424421总 得 分 473486.5464.5470.5464.5469.5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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